記者11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衛生計生委與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13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通過多項措施,加大農民就醫保障力度。
通知提出,2013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原有240元部分,中央財政繼續按照原有補助標準給予補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補助80%,對中部地區補助60%,對東部地區按一定比例補助。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水平原則上相應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有困難的地區個人繳費部分可分兩年到位。
記者11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衛生計生委與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13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通過多項措施,加大農民就醫保障力度。
通知提出,2013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原有240元部分,中央財政繼續按照原有補助標準給予補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補助80%,對中部地區補助60%,對東部地區按一定比例補助。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水平原則上相應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有困難的地區個人繳費部分可分兩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