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相關規定出臺后,鎮沅迅速研究制定《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細化12項34條具體規定落實中央八項和省、市規定。一是規范公務接待管理。建立鄉(鎮)機關食堂,積極推廣“公務灶”制度,開展“文明餐桌”行動,實行對口接待,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和陪餐人員,嚴禁向下屬單位和有業務關系的企業和個人轉嫁接待費用。二是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完善公務用車購置和管理制度,嚴格公車審批,嚴禁超編制、超標準購置和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和公車私用,實行節假日公車一律定點封存和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公開亮明310輛公務車輛身份,不準借用下屬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用車。三是規范公務出國(境)活動。嚴格審批審核管理出國(境)事項,推廣實行“公務卡”結算,嚴格報銷審核。截止目前,全縣無公務出國(境)人員及經費支出,全縣“三公”經費支出與去年同期減少30%。
(鎮沅縣委辦 姜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