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 事 裁 定 書
(2013)魯刑二終字第110號
原公訴機關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薄熙來,男,1949年7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漢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曾任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大連市委書記、中共遼寧省委副書記、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商務部部長、中共重慶市委書記,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12年9月28日被依法終止代表資格),戶籍地北京市東城區新開路胡同71號,住重慶市渝中區中山四路36號中共重慶市委3號樓,因涉嫌犯受賄罪于2012年9月29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公安部秦城監獄。
辯護人李貴方、王兆峰,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薄熙來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一案,于2013年9月21日作出(2013)濟刑二初字第8號刑事判決,并于次日公開宣判。宣判后,原審被告人薄熙來不服,提出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合議庭經審閱本案卷宗材料和一審庭審錄像資料,審查上訴人薄熙來的上訴狀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認為本案不屬于依法必須開庭審理的案件,決定不開庭審理。合議庭依法訊問了薄熙來,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核實了全案證據,對一審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了全面審查。現已審理終結。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
一、受賄事實
1999年至2012年,被告人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大連市委書記、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商務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國際公司)及該公司總經理唐肖林(另案處理)、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德集團)謀取利益,收受唐肖林給予的錢款,明知并認可其妻薄谷開來(另案處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另案處理)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 447 376.11元。具體事實如下:
(一)被告人薄熙來利用職務便利為大連國際公司及唐肖林謀取利益,收受唐肖林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 109 446元的事實
被告人薄熙來與唐肖林曾系同事。1999年底,唐肖林為利用大連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以下簡稱大連駐深辦)在深圳市的土地進行開發建設,請求時任中共大連市委書記兼市長的薄熙來對將大連駐深辦劃歸大連國際公司一事予以支持。同年12月4日,薄熙來在大連國際公司關于此事的請示報告上簽批了同意辦理的意見。2000年3月2日,大連市人民政府召開會議,決定將大連駐深辦的人、財、物成建制劃歸大連國際公司,后薄熙來同意。大連國際公司利用大連駐深辦的土地與深圳市華明輝置業有限公司合作建設“大連大廈”,大廈建成后,大連國際公司及唐肖林個人均從中獲利。
2002年上半年,唐肖林請求時任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的被告人薄熙來幫助申請汽車進口配額,薄熙來答應并讓唐肖林直接找時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的夏德仁。之后,夏德仁將唐肖林以遼寧對外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名義提出的申請批轉時任遼寧省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廳副廳長的吳江辦理。因遼寧對外經貿發展有限公司不具備相應資質,吳江便安排人員以大連市汽車工業貿易集團公司的名義為唐肖林報批了24個汽車進口配額。后唐肖林與大連國際公司原職工姬巍將上述配額倒賣并從中獲利。
為感謝被告人薄熙來的支持與幫助,唐肖林先后三次給予薄熙來現金共計美元13萬元、人民幣5萬元。其中,2002年下半年,薄熙來在沈陽市家中收受唐肖林給予的美元5萬元(折合人民幣413 830元);2004年6月,薄熙來在商務部辦公室收受唐肖林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2005年下半年,薄熙來在商務部辦公室收受唐肖林給予的美元8萬元(折合人民幣645 616元)。
(二)被告人薄熙來利用職務便利為實德集團謀取利益,明知并認可薄谷開來、薄瓜瓜收受徐明財物折合人民幣19 337 930.11元的事實
1999年底,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實德集團就轉讓大連萬達實德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后,為推動此事,徐明向薄谷開來提出,希望時任中共大連市委書記兼市長的被告人薄熙來予以支持。薄谷開來向薄熙來轉達了徐明的上述請托事項。后經薄熙來同意,實德集團收購了大連萬達實德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2000年1月9日,大連萬達實德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為大連實德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徐明。同日,薄熙來出席了大連實德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成立的新聞發布會。
2000年上半年,為引進定點直升飛球項目,徐明向薄谷開來提出,希望時任中共大連市委書記兼市長的被告人薄熙來予以支持。薄谷開來向薄熙來轉達了徐明的上述請托事項,薄熙來表示同意。同年6月3日,薄熙來在實德集團提交的報告上批示,由副市長劉長德為該項目選擇地點。后經薄熙來現場考察,決定將該項目建在大連市星海灣廣場。同月16日,經薄熙來批示同意,該項目以租賃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2002年10月,實德集團籌劃與臺灣臺塑集團合作建設大型石化項目(以下簡稱實德石化項目),徐明請求時任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的被告人薄熙來予以支持。同月25日,薄熙來在大連市考察時,要求大連市委、市政府對實德石化項目高度重視。同月30日晚,薄熙來主持召開專題會議,要求相關部門大力支持實德石化項目,并指定副省長夏德仁、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王金笛負責協調、統籌。12月7日,薄熙來批示同意成立實德石化項目協調領導小組,由夏德仁擔任組長。后臺灣臺塑集團退出,2003年2月,實德集團轉而與沙特基礎工業公司洽談合作。同年5月,因項目選址與大連市蛇島老鐵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沖突,薄熙來批示要求王金笛與時任遼寧省環保局局長的杜秋根做好調整保護區范圍的協調工作。后大連市人民政府提出調整大連市蛇島老鐵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請并逐級上報,獲得批準。同年9月27日,薄熙來在大連考察時,再次要求相關部門對實德石化項目予以高度重視。此后,薄熙來還以遼寧省省長、商務部部長的身份多次會見沙特基礎工業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并將實德石化項目列入中沙第三屆經貿混合委員會正式議題。
2004年3月,實德集團向商務部申報原油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資格,徐明為此找到時任商務部部長的被告人薄熙來,請其予以支持。薄熙來表示同意。同年8月13日,商務部將實德集團列入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備案企業名單。
2000年,薄谷開來提出欲購買位于法國戛納松樹大道7號的楓丹?圣喬治別墅,徐明表示由他支付全部房款。為隱瞞薄家在國外購買房產事實并避稅,薄谷開來委托其法國朋友帕特里克?亨利?德維爾(Monsieur Patrick Henri Devillers,以下簡稱德維爾)設計了一套復雜的以公司名義購買該別墅的方案,并成立了由其實際擁有并控制的羅素地產公司(Russell Properties S.A.)。同年11月7日,徐明指示實德集團下屬企業賽德隆國際電器(中國)有限公司利用虛假的進口合同向交通銀行大連分行申請開立了金額為美元323萬元的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受益人為美國東方有限公司(Eastern American Co.,Ltd.)。同月29日,信用證項下的美元323萬元經里昂信貸銀行上海分行議付扣除費用后,匯至薄谷開來指定的羅素地產公司賬戶。2001年7月9日,薄谷開來委托德維爾以羅素地產公司實際擁有并控制的楓丹?圣喬治房產公司(Residences Fontaine Saint Georges)的名義,使用上述款項中的歐元2 318 604.70元(折合人民幣16 249 709.18元)購買了楓丹?圣喬治別墅。2002年的一天中午,被告人薄熙來回家時,遇到薄谷開來、徐明正在觀看該別墅幻燈片,便共同觀看。薄谷開來告知薄熙來該別墅系由徐明提供的資金所購買。
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薄熙來之子薄瓜瓜在國外讀書期間,徐明為薄谷開來、薄瓜瓜及其親友支付往返國內外的機票費用人民幣1 864 630.80元、住宿費用人民幣148 424元、旅行費用美元102 241元(折合人民幣654 056.13元)。2008年7月28日,應薄瓜瓜要求,徐明安排其公司員工以人民幣85 71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賽格威”牌電動平衡車送給薄瓜瓜。2011年11月,薄谷開來以薄瓜瓜信用卡透支為由,安排薄熙來家勤務人員張曉軍(已判刑)要求徐明為其還清信用卡所欠外幣,并明確提出具體數額;同月25日,徐明委托其朋友王季倬花費人民幣335 400元兌換美元、英鎊后,由薄熙來家勤務人員楊四堂將美元2萬元、17 900英鎊存入薄谷開來中國銀行存折,剩余英鎊交由張曉軍保存。薄谷開來將徐明為薄瓜瓜在國外學習、生活等方面提供了資助的情況告知了薄熙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