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農辦機〔2013〕220號
云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關于印發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按照《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的公告(2013年第20號)要求,我廳組織編制了《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F印發你們,請按要求做好申報工作。
云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3年9月30日
《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
產品目錄》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有關規定,推進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業機械推廣應用,促進農業機械裝備結構調整,推動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2013年第20號) (以下簡稱《辦法》),編制了《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報指南。請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按照本指南要求進行申報。
一、編制流程
(一)企業申報。2013年10月20日前,農機生產企業自愿向省農業廳委托受理申請的省農業機械鑒定站申報。
(二)匯總初審。2013年11月20日前,省農業機械鑒定站對申報的農業機械產品進行匯總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形成《目錄》草案。
(三)綜合審議。2013年11月底前,省農業廳組織專家組對《目錄》草案進行綜合審議,形成《目錄》建議公示稿。
(四)征求意見。2013年12月,省農業廳根據專家審議意見,形成《目錄》(征求意見稿),送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征求意見。
(五)網上公示。2013年12月,省農業廳通過云南省農業信息網,對《目錄》公示稿進行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六)公布公告。省農業廳整理公示結果,對其中爭議較大,社會反映問題較多的企業或產品,進行調查核實并對《目錄》進行必要的修改,按《辦法》規定發布公告。
(七)年度調整。企業可根據需要,申請年度調整。年度調整包括增補、變更和取消。年度調整根據《辦法》、本指南及有關規定進行。
二、基本要求
(一)企業資質
1.申報《目錄》的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2.生產企業的注冊資金應在100萬元以上,工人數應在30人以上,具備相應的產品生產條件。
3.生產企業應有完備的售后服務能力,在維修、人員培訓、配件供應、服務網點等方面滿足“三包”服務要求。
(二)產品資質
1.申報的產品應為我省企業生產或主銷地在我省的外省企業生產,并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產品技術、節能環保標準要求。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2. 申報《目錄》的產品應獲得省級以上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申報年度次年的3月31日(含)之后。有效期在此之前但已向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提出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并正式受理的,也可以申報,但必須在有效截止日期前提供新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3.在本年度發布的國家和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中,未列入質量較差產品名單。
4.在縣級以上消費者協會或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監督機構的報告中,不存在未及時有效處理的質量投訴案件。
5.申報的產品在云南省必須有一定的保有量,小型產品不少于50臺,中型產品不少于25臺,大型產品或成套設備不少于5臺(套)。
6.已經列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產品,不再申報本《目錄》。
三、申報范圍
根據《辦法》,結合NY/T1640-2008《農業機械分類》標準,申報范圍包括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其他機械11大類29小類55個品目(詳見附件1)。
四、申報材料
生產企業按產品型號分別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每種型號產品裝訂一冊,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將多個產品的材料合訂成冊。所有的復印件材料用A4紙,字跡清晰、容易辨認。附件2和附件3需提供電子文檔(光盤或U盤)。每個產品申報材料一份。
每個產品提交的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報書(詳見附件2,要求提供電子文檔);
2.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4.產品彩色照片(6寸3張,前方向、后方向、側方向各1張,統一粘貼在A4紙上);
5.注冊商標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6.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7.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8.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產品的證書及其附件(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9.產品執行標準(若執行企業標準,應提供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標準文本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若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應出具采標文件及標準文本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
10.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三包”憑證內容應符合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要求);
11.《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表(詳見附件3,要求提供電子文檔)。
12.未獲得云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申報時還應提供云南省內至少兩個主銷州(市)、縣(市、區)農機主管部門或相關推廣部門出具的調查推薦表原件(詳見附件4);
五、材料報送
申報材料由申報企業寄送,郵寄時間以昆明市郵局簽收日為準。
申報材料接收單位: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
地址:昆明市環城西路386號
郵編:650034
聯系人:蔡仲明
聯系電話:0871-63647899
傳真:0871-63647832
附件:
1.《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產品種類品目
2.《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書
3.《 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表
4.《2012-2014年云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調查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