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里啪啦,一陣清脆的鞭炮聲在寂靜的小山村炸響。5月31日上午,8個青壯年抬起一位老人的靈柩,向山里的墓地進發。全村黨員、父老鄉親、婦孺孩童和從四面八方趕來的親朋好友緊隨其后,近3000人含淚為這位老人送行。
老人叫康富明,是大關縣木桿鎮銀吉村紅坪自然村黨支部書記、桃子坪村民小組長,5月27日因病辭世,享年71歲,村里人都習慣叫他老康。有著47年黨齡的老康一輩子為山區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用自己勤懇踏實的一生踐行了一位共產黨員人民公仆的諾言。
康富明從1959年17歲當記分員開始,當了34年村官、18年的木桿鎮黨代表、15年的木桿鎮人大代表,12次榮獲市委、縣委、鎮黨委優秀共產黨員表彰獎勵。其中,2011年建黨90周年時被授予全市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今年4月獲大關縣首屆“十佳道德模范”光榮稱號。
“為群眾多做點事”
走進老康家陳舊的木板瓦房,只見堂屋正中掛著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畫像,四壁貼滿了摘錄有學習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八榮八恥、科學發展觀等理論文選和他學習黨史黨章的所思所感等內容的紅紙。有的紅紙已褪色發黃,但用墨汁寫的毛筆字依舊十分清晰。
老康的老伴肖廷香正在整理他生前的物品,小方桌上擺著20多本筆記本,有的扉頁破損,有的已經泛黃。這是老康的思想、情感和事跡匯集的“老康筆記”。筆記大致可分為4類:理論學習提綱和個人學習心得;做好事辦實事的過程與感受;個人工作與生活中的瑣事與感言;自己家庭與桃子坪村民小組的開支情況。老康雖然只讀過小學五年級,但從小就養成了寫日記和記筆記的習慣。隨意翻開其中一本,見寫有“一個人生在世上要做一個有益于人民的人,建設祖國建設家鄉走向光輝燦爛”;“只要我還活著,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就要為群眾多做點事,盡我的全力地去做”、“鄉村公路隨時有中斷運輸的情況。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自己深知行路難”等內容,雖然常有錯別字,但卻記錄了老康的真情實感,流露出老康對黨的無限忠誠。
自擔任紅坪村黨支部書記以來,老康經常組織黨員過組織生活,學習黨的理論、方針政策以及《支部生活》等雜志。他嚴格要求支部14名黨員扎實開展學習,定期寫心得體會,他自己撰寫的心得體會就有3000余字。
“認真做人,踏實做事”是老康做人做事的標準。他把發展黨員當成自己必須履行的義務,這些年共發展了13名黨員,但他發展黨員有自己的一套衡量標準——“三看”:一看發展對象是否愛學習,二看思想是否先進,三看是否助人為樂。村里人說,能被老康看得上不容易。“老康考察你,少一天都不行,他可是記在本本上的。”銀吉村黨總支書記,老康一手培養出來的黨員程勇對此深有感觸地說。
“老康高速路”
從入黨那天起,老康就認真履行著一名普通黨員的義務,在改變家鄉貧困落后面貌中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他帶領群眾開荒、修路、修橋、拉電線……
1990年8月,老康爭取到上級的支持,帶領群眾投工投勞修建銀吉公路。從開挖路基、抬石壘鹼、拉石填方,到修涵洞、架石橋,老康夏天冒著炎熱酷暑,冬天迎著刺骨寒風,帶領群眾戰天斗地,于1992年3月將公路修通。公路通了,山里山外的距離一下子縮短了,村里盛產的核桃、竹筍、煙熏臘肉等各種農副產品源源不斷地運出去,建筑建材、農用物資等源源不斷運進來,給村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較大的方便,于是土墻變磚墻,茅草房、杈杈房變平房,村民們走上了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快車道。
但銀吉公路畢竟是村組路,投資少、路基差,一遇到雨水就會出現坑坑洼洼,有的路基還會垮塌。老康看在眼里、急在心上,這可是連接山里山外的致富路啊。于是,從1992年起,老康就把護路保通當成自己的責任,每當遇到雨水把路沖爛了、沖垮了,他就一個人帶上一把鋤頭、一個撮箕、一個背簍,獨自一人去修補。哪怕是帶病在身,也從不停歇。在老康19年的精心呵護下,這條5公里長、4米寬的山區公路總是平坦如初,完好暢通。每當看著貨車、面包車平平安安出出進進,老康臉上就掛著幸福的微笑。看著他護路那么認真,起初部分群眾還猜測是村上或鎮上承包給他維護的,直到近幾年鄉親們才知道,老康是在義務為大家護路。被他的奉獻精神所震撼,鄉親們自發地把銀吉公路稱作“老康公路”或“老康高速路”。
愛民助民好村官
老康幾十年來為當地群眾做了很多好事、實事。一講起他愛民助民的動人故事,村民們有的豎起大拇指,有的熱淚盈眶。由于老康幾十年堅持記筆記,許多事在他的筆記里都有真實記錄,記者就從他的筆記里摘出幾件:
“1961年秋天,我幫助特困戶何加海老人家做好事。因當年他的大兒子何才興趕馬車整(摔)斷腳桿,做不得(了)農活,他的大(兒)媳婦陳浩英(生了)一年多的長年病,天天睡在床上起不來。老人家的子孫還太小不能做什么。面對他家當年天大的困難,在秋收時,我幫他家在坡上地里打苞谷背回家,我幫他家做了幾天。他老人家談了很多的感謝話,甜(感)謝我……”
“1982年秋,9月初的一天,我親自看見老街田正友家的倆(兩)個小女孩在大河坎(堤)的大路上高興的跳,倆(兩)姐妹跳的(得)很起勁、很快,前頭大點那個跳回家了,后頭這個一下就跳落下大河深水里了。我一下子就跑過去,看見小女孩掉到很深的大水里,她的頭部搭(碰)在大石頭上,頭血直流、染紅了河水。我當時想到的是救她的命要緊,顧不得安危,我連忙跳下大河里,把小妹救起來,很快的背到醫院救命。她頭部的血流得很快很多,把我身上穿的天藍色衣服都全染紅片(遍)了……小孩的母親羅太碧趕到醫生家,看到搶救后脫離危險的孩子,萬分的感謝我,說(不知)以后怎樣來報答我。”
“1982年,我隊社員鄧如秀的丈夫李洪相才三十幾歲就病死了。丟下的4個小孩子都還小,妻子鄧如秀做不得(了)農活,小孩子正是吃得做不得的時侯,家庭太困難。后來下(第二)年冬天我把我家的耕牛喂飽。主動的牽起牛去幫她家犁她家所做(種)的全部土地,沒吃她家的飯,沒收她家的錢,更沒有要她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