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建樓堂館所
措施
領導干部任職不同部門只安排一處辦公用房
國務院作出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規定后,云南省各地各部門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不僅堅決停止批準黨政機關新建樓堂館所,對2013年3月新一屆國務院組成前已批準未開工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而且對新一屆國務院組成前已批準并開工建設的35個項目重新進行認真審核。
另外,重點對省級和昆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法院、檢察院機關辦公用房進行清理,對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領導干部只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
成效
省級領導主動騰退519平方米辦公用房
去年,云南省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得到全面控制。沒有以各類“中心”、“學院”等名義新建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等情況。53個去年3月前已批準尚未開工建設的機關辦公樓項目已全部停止建設。
另外,超標辦公用房也得到全面清理。不僅完成了對全省9431個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的清理,而且省級領導主動騰退多處使用的辦公用房,2013年10月已全部騰退完畢,共計10間51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