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去交警隊處理違章,現在只罰款,不用扣分!”最近,這個傳聞在昆明有車一族中廣為流傳,多位市民表示,自己在去市內各交警大隊和車管所處理違章情況時發現,私家車駕駛人的多類非現場交通違法,除了需要罰款之外,都沒有被扣分。究竟有沒有這回事?記者為此進行了多方探訪。
探訪
多項交通違法只罰款不扣分了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昆明市機動車第三檢測站,這里排滿了前來處理違章后準備審車的市民。剛做完車輛年檢的陳小姐說,她去年有很多違章沒有處理,其中包括違禁停車、超速等情況,原本以為要被扣6分,但在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之后,只用到銀行去繳納400元的罰款,記分一欄為“0”。
剛辦好違法處理手續的李先生出門時拿著手中的處罰決定書,不放心地問交警:“真的不扣分?”交警明確表示,不用扣分。一名檢測站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私家車除了機動車超速50%需要記分處理以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都不扣分了,并告知千萬不要相信一些花錢消除違法記分的途徑,白出冤枉錢。記者在現場觀察一圈,發現許多駕駛員的闖紅燈、違禁停車等需要記分的違法行為,在接受處理時都不再需要扣分了。
隨后記者來到昆明市交警支隊七大隊,在違法處理辦公室窗戶排了十幾名前來處理違章的駕駛員。“開車那么多年了,還第一次碰上這種事!”剛處理完的張先生感到非常驚訝。據張先生表示,他是給公司開車送貨的,每天都在街上到處跑,違章也經常有。這次來處理之前他算過自己一共有5次違章,其中有兩次闖紅燈,應該是要被扣分了,但處理之后,他卻1分未扣。
傳聞
非現場交通違法都不扣分
記者從交警內部一位知情人士處了解到,今年春節以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向全市各交警大隊和車管所下發了一份《關于做好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工作的緊急通知》,一是要求屬于營運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校車、中型以上載貨車輛、中型以上非營運載貨車輛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一律嚴格實行記分管理。二是屬于以上所列車型之外的車輛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不予記分。
非現場處罰,通常指的是被電子警察或是移動攝像拍到車輛的違法行為,如:違法超速行駛、機動車闖紅燈(不按信號燈指示行駛)、機動車壓黃線、違章停車等違法行為。交警部門會用掛號信、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車輛所有人或車輛管理人到自己所在地的交管部門的違法處理大廳去查詢或處理違法行為。
記者在交警七大隊違法處理窗口咨詢了關于私家車非現場交通違法只罰款不記分的情況,一位窗口民警表示,他們是接到上級通知后開始實施相關措施的,他們只是負責實施,而具體的情況需要向市交警支隊方面了解。
求證
2月10日起昆明市已開始推行此舉措
為何突然開始只罰款不扣分?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應稱,云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聯合相關部門,于2013年底出臺了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違法自助服務平臺”(網址:www.110122.cn),并在全省范圍內進行推行。據了解,此項平臺推行之后,除了機動車使用性質為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公交客運、出租客運、校車、危險品運輸、教練車及車輛類型為中型以上載貨汽車、中型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等重點管理的機動車不提供自助處理服務外,其余云南籍機動車在全國范圍內及全國機動車在云南省范圍內的電子監控交通違法信息均能進行自助查詢,對于云南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違法處罰決定,平臺也能提供網上繳納罰款服務。只要是每項違章罰款金額在200元以內的,將不進行扣分處理。但有一項違法行為除外:便是機動車超速50%以上,這項違法將一次性記12分。
為了配合“云南省道路交通違法自助服務平臺”的相關舉措,保證交通違法處罰的統一,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從2月10日開始實行私家車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罰只罰款不扣分的舉措。在沒有新的規定出臺的情況下,昆明交警方面仍將持續這一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