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迫于社會、生活、信譽等各方面的壓力,主動履行義務日漸增多,效果日益顯現。這些“老賴”們一反過去的“躲貓貓”、“跑路”的常態,紛紛向法院“示好”,積極主動履行執行義務。
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是人民法院針對執行難問題強力推行的一項制度,即業內人士俗稱的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其出臺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強有力的信用懲戒。2013年10月24日起,登錄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便可查詢全國各級法院錄入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
《規定》正式實施后,昆明市法院執行局采取了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措施,力爭在源頭上緩解執行難問題。
據統計,昆明市法院2008年至2012年執結的被執行人有財產的案件中,60%以上的被執行人存在逃避、規避甚至暴力抗拒執行的行為,自動履行的不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