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當?shù)孛襟w報道,2013年12月12日,嵩明縣楊林鎮(zhèn)羅良小學的學生小靜(化名)向家里說不想上學。在父親李先生的追問下,得知小靜在課堂上被老師猥褻,而該教師的妻子是羅良小學的校長。
李先生詢問了小靜的同學,證實確有此事,且小靜不是唯一受害者。隨后,家長們聯(lián)名去教育局要求換老師,但并未引起重視。
同年12月16日,李先生向當?shù)鼐綀缶J潞螅7轿从械狼高€要求家長諒解涉案教師,判刑盡量判輕點。
嵩明縣委宣傳部通報稱,2013年12月16日,嵩明縣公安局楊林派出所接到報案后,迅速出警,立即將嫌疑人陳某傳喚到楊林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經(jīng)訊問,陳某對其猥褻學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晚,嵩明縣公安局對該案以猥褻兒童罪立案偵查,17日凌晨對陳某刑事拘留。
2014年1月10日,陳某經(jīng)嵩明縣人民檢察院批準被執(zhí)行逮捕。2月6日,案件移交嵩明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月18日,案件移交嵩明縣人民法院審理。目前,案件已進入提起公訴階段,等待法庭審理。
當?shù)孛襟w報道稱多名女生遭猥褻。記者了解到,目前警方接到的報案僅有一起。
嵩明縣委宣傳部通報表示,該縣將嚴肅追究相關(guān)責任人責任,免除羅良小學校長的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