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警方的每次抓捕行動中,劉維總是能“金蟬脫殼”。
案發(fā)后,警方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有3名男子被槍擊身亡,兩名群眾被誤傷。當(dāng)天正逢“110”宣傳日,廣漢警方剛剛結(jié)束街頭宣傳活動。這起光天化日之下的惡性槍擊案震驚全國,并驚動中央高層。
公安部決定掛牌督辦。警方很快搞清楚了案情,并迅速抓獲犯罪嫌疑人袁紹林、張東華。袁、張兩人交代,劉維指使他們兩人作案。事發(fā)后,劉維聞風(fēng)逃跑,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犯。
在隨后的4年中,不斷有群眾向警方提供劉維藏匿的線索。但警方的每次抓捕行動中,劉維總是能“金蟬脫殼”。而這一切的背后,正是劉維神通廣大的哥哥劉漢所安排。
組建涉黑組織
劉漢為該組織定下了“幫規(guī)”:為組織利益打架,即使打死人,組織也會管。被抓了不能說是漢龍的人。
早在20世紀(jì)90年代初,劉漢就伙同劉維在廣漢開賭博機為主業(yè)的游戲廳,并以此起家。
1997年,劉漢在綿陽成立了漢龍集團,從此這個集團走上了“以黑護商”的道路。劉漢安排孫某成立保安部,并招募一批人當(dāng)“打手”。而劉維則通過各種渠道購置了大量槍支彈藥,成為當(dāng)?shù)氐囊恢А暗叵挛溲b”。
在組建了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后,劉漢為該組織定下了“幫規(guī)”,如“小弟要聽領(lǐng)頭人的話。為個人利益打架,組織不管;為組織利益打架,即使打死人,組織也會管。要敢打敢沖,有功一律重獎,打輸了不許聲張,被抓了不能說是漢龍的人。違反組織規(guī)定,立刻開除;泄露組織秘密,要受嚴(yán)懲……”
在嚴(yán)格幫規(guī)的管理下,劉漢的打手們對劉漢言聽計從。對于不聽號令或出手不積極的“小弟”,劉漢毫不留情,相繼開除了5人。而對敢于“沖鋒陷陣”的“小弟”,除了作案后安排其逃跑外,劉漢出手大方,給予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