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涉及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中央高度重視,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明確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2013年,國家選擇了105個縣(市、區)擴大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范圍,圍繞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具體形式進行了深入研究。2014年,將抓緊抓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選擇三個省作為整省推進試點,其他省(區、市)至少選擇1個整縣推進試點;繼續深化對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及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入股等問題的研究,按照審慎、穩妥的原則,配合有關部門選擇部分地區開展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研究提出具體規范意見,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
◆49.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政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2014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推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落實到戶的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根據1號文件的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將深入研究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主體地位、產權交易、股權的有償退出和抵押、擔保、繼承等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見,明確改革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工作重點、關鍵環節,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有效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
◆50.農村、農墾危房改造政策
農村危房改造和農墾危房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組成部分。農村危房改造于2008年開始試點,2012年實現全國農村地區全覆蓋。2014年國家將繼續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廣大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條件,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60萬戶左右。
農墾危房改造2008年啟動實施,2011年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農墾,以戶籍在墾區且居住在墾區所轄區域內危房中的農墾職工家庭特別是低收入困難家庭為主要扶助對象。截至2013年,國家累計安排農墾危房改造任務163萬戶,下達農墾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投資150億元。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施農墾危房改造項目,擬按照東、中、西部墾區每戶補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標準,改造農墾危房24萬戶;同時按照中央投資每戶1200元的補助標準,支持建設農墾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