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標準化》:《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國家標準出臺,國土資源部是主要牽頭單位,標準也是由全國國土資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并解釋,您同時也是標準主要起草人之一,請您從編制規劃及內容設計上簡單總結一下。
陳原:大規模推進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舉措。《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國家標準的編制是和《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要求合拍的。2012年7月2日,國家發改委召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等有關部委召開了《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部際協調會議,部署由國土資源部牽頭,會同農業部根據我國農田基本狀況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實踐,在現有規劃和標準的基礎上,提出我國高標準農田的建設標準建議。基于此,《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編制按照《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深入推進,因為《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中8章內容,其中4章也是由國土資源部組織編制的,所以,我們堅持做到二者的有效銜接。
《中國標準化》:高標準農田,顧名思義,當然離不了高標準,在您看來,編制過程中,這個高標準主要是怎樣體現的?
陳原:《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提出8項規定,前6條關注“怎么建設”,后2條關注“建設后”,按照這個要求,我們在編制國家標準過程中注重遠近結合,既注重近期建設過程,又注重建設后的長遠效益。
《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中的高標準具體體現為高標準建設、高標準管理、高標準利用3個方面。
一是高標準建設方面,《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構建了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等建設內容的工程體系,基本涵蓋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相關環節。規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定量和定性指標,如明確要求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不高于8%,田間道路通達度不低于90%,農田防護面積比例不低于90%,田間基礎設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還要求建成后耕地質量等別應達到所在縣同等自然條件下耕地的較高等別。
二是高標準管理方面,《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不僅明確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土地權屬管理以及驗收要求等,而且還明確規定為實現集中統一、全程全面、實時動態的管理目標,采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國土資源綜合信息監管平臺,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利用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定期全面報備建設信息,實現信息“上圖入庫”管理和部門信息共享。要求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統計制度,定期上報并適時發布建設情況等。
三是在高標準利用方面,《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要求高標準農田建成后要劃入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要求加強工程管護,建立政府主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戶、專業管護人員以及專業協會等共同參與的管護體系。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管護義務,確保長期有效穩定利用。通則還規定建成后的高標準基本農田要實行土壤培肥,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當地中值以上水平,對農業科技配套和應用也有規定。
《中國標準化》:近,在于高標準建設方面,遠在于高標準管理和高標準利用。遠近結合,尤其是對建成后的管護上,堪稱《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國家標準的一個亮點。
陳原:《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注重建成后高標準農田的管護與利用。通則明確要求建成后的高標準農田要劃入基本農田,設立統一標識,落實保護責任,實行永久保護;實施土壤培肥,實現土壤肥力保持或持續提高,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當地中值以上水平;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應達到95%以上,各項養分含量指標應達到并保持在當地土壤養分豐缺指標體系的中值水平左右;加強農業科技配套與應用。機械化耕、種、收綜合作業水平應達到50%以上;優良品種覆蓋率應達到95%以上,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應達到50%以上。
通則規定要加強工程管護,要求建立政府主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戶、專業管護人員以及專業協會等共同參與的管護體系,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管護義務,確保長期有效穩定利用。
要加強地質災害、土壤污染、地表沉陷等災害防治的新技術應用,提高高標準農田的防災減災水平。
由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的定位是全國范圍內通用性、基礎性標準,各相關行業和地方可根據各自實踐情況,在制修訂相應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時,依據通則提出適合各地實際的技術要求。
《中國標準化》:《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是一項建設的標準,明確了工程建設各項內容,那么,從工程項目上來講,是不是統一工程體系的創新?
陳原:高標準農田建設內容主要指為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而采取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綜合措施等。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和其他等工程內容。
《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首次提出了統一的工程體系,首次構建了統一的工程體系,并明確了各項工程的建設內容,是創新。土地平整工程指為滿足農田耕作、灌溉與排水的需要而采取的田塊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塊修筑工程和耕作層地力保持工程。土壤改良是指為改善土壤質地、減少或消除影響作物生長的障礙因素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沙(黏)質土壤治理、酸化和鹽堿土壤治理、污染土壤修復等。灌溉與排水是指為防治農田旱、澇、漬和鹽堿等災害所修建的各種設施與建筑物,包括水源工程、輸水工程、噴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等。田間道路是指為農田耕作、農業物資運輸等農業生產活動所修建的交通設施,包括田間道(機耕路)和生產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是指為保障土地利用活動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態條件、防止或減少污染和自然災害等所采取的各種措施,包括農田林網工程、岸坡防護工程、溝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護工程等。農田輸配電是指為泵站、機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電力保障所需的強電、弱電等各種措施,包括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配電裝置。
為了滿足各類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理需要,實現分階段管理和規范工程定價,通則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措施進行了科學分解和界定,這是根據各項工程之間的關系,采用了全面分析和系統工程的方法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