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自1994年以來,我國對國內生產流通和進口的部分化肥品種一直實行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但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上述政策的弊端日益顯現。為了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關于把過量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盡快減下來的要求,順應形勢的發展變化,解決政策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有必要適時停止執行化肥增值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化肥價格處于相對低位,市場供應充足、競爭充分,為化肥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調整提供了有利契機。同時,國家對有機肥仍然在生產流通全環節實行免征增值稅政策,有利于鼓勵有機肥的生產和使用,優化用肥結構,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此外,由于國家設有農資綜合補貼并動態調整等制度安排,即使化肥價格出現一些波動,調整化肥增值稅優惠政策對正常的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不會產生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