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總隊云公交發〔2014〕5號文件規定,今年云南駕校教練車需安裝“云南省機動車駕駛人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管理系統”,以對考生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的情況進行記錄。此舉旨在進一步嚴格機動車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工作,從源頭上加強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交警總隊決定在云南省機動車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和安全文明駕駛素質評估考試內容。在進行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時,應當先進行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和安全文明駕駛素質評估。
文件規定,長距離駕駛測試管理系統由系統服務平臺和車載終端組成。駕駛培訓機構應當使用教練車開展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工作,并在每輛測試用車上安裝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管理終端(簡稱車載終端)。駕駛培訓機構可根據需求與目錄內經總隊檢驗測試合格后的設備供應商就價格、服務等事項協商后自行簽訂車載終端設備購銷服務合同。
目前,交警總隊已經完成車載終端的技術標準制定工作,并完成了部分車載終端產品的入網檢測,制定助理考試員管理辦法和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的分階段實施方案。3月中旬開始,交警總隊組織在昆明、昭通、大理實施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和安全文明駕駛素質評估工作,對長距離駕駛測試管理系統的使用進行培訓。
據悉,6月1日起,未按要求進行長距離駕駛技能測試和安全文明駕駛素質評估的,車輛管理所不得再受理其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申請。
對此,記者采訪了昆明市一位駕校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駕校的小車教練車上都裝了一套省運管局的GPS系統。該系統也可以對小車實行定位,并能查看練習者的學時,如果再裝一個類似的系統多少顯得重復。
他建議,有關部門是否能夠協商一下,比如安裝了GPS系統的就不再安裝其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