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馬年之初,引爆國內新聞媒體與社交網絡的重磅話題是這座所謂中國“性都”的南方城市。央視關于東莞色情業的報道實在不能算是真正的新聞,不過還是引起了躁動。在許多人質疑媒體“重口味”報道聲色場所的同時,社交網絡上“東莞挺住”的呼聲不絕于耳,由此引來網友戲謔:“東莞地震了?”
憤怒的理由之一,是媒體曝光侵犯了作為“弱勢群體”的“小姐”。卷入查處行動的那些女子聽了這些“打抱不平”的話會感激涕零,但對“小姐”的同情實不能遮蔽了對“老鴇”的嫌惡。與憤怒之聲同時出現的,是賣淫合法化的論調。按照實用主義的邏輯,合法化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減少法律與現實間的沖突;可是,能否讓那些女子擺脫弱勢,還是個問題。賣淫不可能“陽光化”,“笑貧不笑娼”只不過是說辭而已。還有一種說辭,認為“存在即合理”。即便如此,我們也不應對這種“必要之惡”心安理得。
坊間傳言,聲色場所對東莞的經濟貢獻率了得,解決了許多人就業,等等。如此這般,東莞“娼盛”的背后,的確值得深挖。在全國推行經濟的綠色轉型之時,東莞去“黃”已勢在必行。
一位自稱在鞋廠老板卷資跑路后,因生活所迫墮入風塵的名叫“娟”的女子,去年接受英國《每日電訊報》采訪時說:“我寧愿在鞋廠工作,至少在那里我可以靠雙手過活,而在這里,我得靠自己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