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通報違法典型案列 受賄金額6萬到200萬不等
昨日,昆明市紀委、市監察局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辦案件的工作情況。1—4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50件(涉及縣處級16人,鄉科級45人);結案89件,處分102人,移送司法機關19人;立案數、結案數、處分人數分別同比上升47.1%、32.8%、39.7%;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524萬元。五華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劉建卿受賄案,石林縣原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龔紅春受賄案等10起典型案例均在通報之中。
市紀委、市監察局還通報,“五一”、“端午”將至,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將緊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重拳出擊、嚴厲懲戒,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不讓歪風邪氣有喘息之機。一是開展“五一”、“端午”期間專項暗訪督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嚴肅處理、公開曝光,并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二是組建一支由黨風政風和特邀監察員等500名干部群眾組成的整治“四風”督查員隊伍,及時發現報告違紀違規問題;三是在全市開展“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對不收斂、不收手,打折扣、搞變通,“移花接木”搞公款吃喝、到私人會所活動、公車私用、公款送禮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典型案例,不斷提高執紀監督的實效性、震懾力。
2010年至2013年,五華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劉建卿在擔任五華區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綠化項目工程、道路景觀改造工程招投標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施工方負責人人民幣共計100余萬元。市紀委已對劉建卿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劉建卿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2
龔紅春受賄案
2008年至2012年,石林縣原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龔紅春在擔任官渡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某公司安排、協調拆遷工程、綠化工程,多次收受該公司法人代表艾某某及羅衙社區黨總支書記楊某某送的人民幣共計90余萬元。市紀委已對龔紅春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龔紅春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3
喻飛受賄案
2008年至2012年,官渡區原副區長喻飛在擔任金馬街道黨工委書記、官渡區委辦主任、區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某公司在工程招投標、資金撥付方面提供幫助,多次收受該公司董事長艾某某人民幣共計50余萬元。市紀委、市監察局已對喻飛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喻飛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4
常榮華受賄案
2011年至2012年,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常榮華在擔任嵩明縣委常委、嵩陽街道黨工委書記、常務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某公司獲取工程項目、完善項目審批提供幫助,多次收受該公司劉某某所送美元共計9萬元。市紀委、市監察局已對常榮華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常榮華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5
袁健淋受賄案
2012至2014年,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副局長、市綜合執法支隊原支隊長袁健淋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某公司審批戶外廣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法人李某某及某廣告公司經理李某人民幣6萬元,另還有涉嫌受賄人民幣上百萬元的嚴重違紀違法線索正在調查。市紀委、市監察局已對袁健淋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袁健淋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6
邱學榮受賄案
2012年,昆明市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邱學榮在辦理與華能信托公司30億元人民幣融資貸款過程中,收受介紹人袁某某共計人民幣250萬元;2013年2月,邱學榮在辦理與山東省國際信托有限公司2億元人民幣信托貸款過程中,收受介紹人黃某某人民幣10萬元。市紀委已對邱學榮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邱學榮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7
王亞民受賄案
2013年中秋節期間,昆明市國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亞民利用職權為他人安排工作,收受請托人人民幣10余萬元。市紀委、市監察局已對王亞民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王亞民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8
王洪春受賄案
2007至2009年,昆明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洪春在擔任昆明城投公司副總經理和兼任昆明城路開發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某公司在承攬綠化項目及工程款撥付中提供幫助,兩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高某某所送人民幣共計10余萬元。市紀委、市監察局已對王洪春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深入查辦,王洪春已被免職
典型案例9
王宏程嚴重違紀案
2012年至2013年,昆明市土地礦產儲備中心原副主任王宏程在擔任昆明市規劃局副局長、嵩明縣副縣長期間,多次嫖娼,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誣告陷害他人。市紀委、市監察局已對王宏程立案調查,王宏程已被免職。
周喜材頂風違紀用公款發送禮金案
2013年9月9日和2014年1月13日,安寧市金方街道辦事處分別召開班子例會,決定以加強協調工作為由,用公款共計人民幣80.9萬元在中秋節和春節前,發送給各自分工對口的安寧市部分縣處級領導和部委辦局領導。經查,沒有收到或及時主動退出的縣處級領導有9人,另有23名縣處級領導接受過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禮金,并于2月7日媒體披露后退交了紀委或金方街道辦事處。
昆明市紀委對此案進行了嚴肅查處:一是責成安寧市紀委對周喜材的違紀問題和金方街道辦事處領導班子成員頂風違紀參與研究發送禮金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周喜材于2014年2月10日已被免職,并因涉嫌受賄,于4月21日被昆明市檢察院刑事拘留);二是責成安寧市委向中共昆明市委作出書面檢查;三是對分工負責聯系金方街道辦事處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但沒有認真履行職責,還接受金方街道辦事處所送禮金的安寧市委常委、市委辦主任魏乾,安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燕,安寧市人民法院院長李志昆3名縣處級領導,依據《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予以立案查辦并給予魏乾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燕、李志昆黨內警告處分;四是對2013年中秋節和2014年春節前兩次接受金方街道辦事處所送禮金的安寧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母正榮,安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魏巍,安寧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陸毅敏,安寧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文瑜,安寧市委常委、副市長李笠菲,安寧市副市長葛寧、刀福東,安寧市政協主席耿玉立8人,給予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問責;對在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反復強調廉潔自律要求后,仍于2014年春節前接受禮金的安寧市政協副主席王梅、李玉平、曹忠昌,安寧市公安局政委崔加璧4人,給予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問責;五是對2013年中秋節接受過禮金,但2014年春節拒收或收到后及時主動退出的安寧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梅林,安寧市副市長張宏斌,安寧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尹貴生,安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蔡志勇、李國祥、洪雯靜6人,給予督促整改誡勉提醒談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六是對到安寧市掛職的市委副書記溫志雄、施自應接受禮金問題,已將兩人相關材料移交其組織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