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三起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典型問題
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出臺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帶頭貫徹執行,堅決反對“四風”,在轉變作風、推動工作方面取得良好成效,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信賴。但也有極少數紀檢監察干部紀律意識淡薄,無視規定,知紀違紀,影響惡劣。日前,省紀委對3起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大理市人民法院紀檢組副組長張宏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4年2月13日上午,張宏在參加大理市紀委全會期間,無故早退,并在同日下午工作時間擅離職守,在同事家中玩麻將。經大理市委批準,大理市紀委給予張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龍蟠鄉紀委書記王林玩忽職守問題。2012年12月27日5時30分,龍蟠鄉政府后院職工宿舍樓發生火災,過火面積214.45平方米,無人員傷亡,燒毀磚木結構房屋2棟,以及衣物、家具、電器等財物。事故當日帶班領導是鄉紀委書記王林。王林作為值班領導,當日白天和晚上未對鄉政府大院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也未對干部職工提醒過防火安全,僅僅只履行了睡在值班室的職責,并且當晚發生火災后也未及時發現火情,以致宿舍樓燃起大火才忙去救火。王林作為事故當日的值班領導,未完全履行值班職責,進行事前排查,致使鄉政府職工宿舍樓燒毀14間,存在失職行為,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錯誤。經玉龍縣委批準,玉龍縣紀委給予王林黨內警告處分。
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紀委科員沙新華操辦喬遷宴席問題。2013年1月28日下午,沙新華在雙江縣竹林園餐廳設辦喬遷宴席請客。宴請之前,沙新華本人向縣紀委領導報告宴請事宜,縣紀委領導明確答復不準宴請,并要求其嚴格遵守和執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沙新華在領導多次提醒后仍然以本人及其妻子名義設辦喬遷宴席宴請賓朋,共宴請231戶,設宴席48桌,收取禮金25850元。鑒于沙新華在組織對其調查期間,積極配合調查,認錯態度較好,對所犯錯誤做了深刻檢查,雙江縣紀委給予沙新華黨內警告處分;雙江縣監察局對沙新華予以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的問責。
省紀委在通報中指出,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堂堂正正、剛正不阿、嚴格執紀,才能硬起腰桿抓作風、查違紀;只有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守紀律,才有執紀問責的威懾力、公信力。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要從這3起典型問題中吸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硬的措施,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堅決糾正“四風”問題。要堅守責任擔當,常懷戒懼之心,切實改進作風,從自身做起,維護好紀檢監察干部形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教育管理,帶頭正風肅紀,對違紀行為零容忍,切實解決“燈下黑”。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帶頭遵守紀律,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嚴肅查處并曝光紀檢監察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問題,對匿情不報、壓案不查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