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兩名處級干部因“4·18”森林火災被問責
4月25日,玉溪市紀委對紅塔區“4·18”森林火災進行問責,兩名處級干部被要求作出書面檢查,并被通報批評。
根據相關規定,經玉溪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玉溪市林業局副局長、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張智勇同志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給予紅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梁士洪同志通報批評的問責。給予紅塔區林業局局長飛俊鴻同志誡勉談話的問責;給予紅塔區林業局副局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錢靖宇同志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對紅塔區研和街道黨工委書記李劍同志、街道辦事處主任張希也同志、街道辦事處分管林業工作的副主任白玉昌同志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