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專家的說法,土地制度是農村一切制度的基礎,也是我黨農村政策的基石,這是由土地的性質所決定的。我們現在的土地政策,是歷史演變的結果。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
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是明確三權分置,幾位專家在這一點上意見高度一致:
一、落實集體所有權。農村土地實行集體所有制,保障了農民平等地擁有最主要的農業生產資料,這一制度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制度特征。
二、穩定農戶承包權。確保在承包期內,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強迫農民放棄承包的土地,不論承包經營權如何流轉,集體土地承包權都屬于農民家庭,其他任何主體都不能取代農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是制度安排的核心。
三,放活土地經營權。在確保家庭承包權的前提下,放活土地的經營權,鼓勵農民把土地流轉給種糧大戶,對租用土地者,沒有資格的限制,誰都可以租種。
專家解釋,這三權的權格不一樣,經營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債權,經營權的期限不能逾越承包權的期限。
專家評說:不搞土地私有化,又要把土地的權力界定清楚,這是對我黨執政智慧的考驗。
今年要做的幾件事
第一件事,引導土地適度流轉,發展規模經營。土地流轉是必然趨勢。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一定要尊重農民的土地權益,流轉不流轉,農民說了算。同時,在流轉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土地的非農化、非糧化現象出現。
土地的流轉還要和人口的轉移相適應,防止在農業人口大規模轉移前,大規模搞土地兼并。對于進城務工人員,土地是他們的財產,也是他們的根本保障,對于他們來說,家中有地,進退有據。
對于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專家認為,總體上持鼓勵支持的態度,但也需要正確引導,鼓勵工商資本在得到農村集體組織的許可后,開墾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四荒地,鼓勵他們從事農產品的加工儲運。不過,幾個專家都談到,要限制工商資本大面積、長期租種農民的土地,政策是鼓勵農地農民用。
第二件事,承包地的確權頒證。這項工作主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現實的矛盾,從改革開放后第一輪土地承包至今已有30年歷史,在這30年中,農村各家各戶的變化都很大,需要重新明確承包地的情況。二是要建立起新的制度。農民的土地不僅是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既然是財產,需要登記來明確,今后還可以用做抵押擔保。三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為今后土地股份打下基礎。專家稱,農民承包地的確權頒證,已經開始了試點工作,全國要在5年內基本完成。
第三件事,開展承包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兩權抵押的試點工作。這“兩權”的試點,旨在推進農業規模經營、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意味著農村土地改革已進入深水區的實際操作層面。
農業天然適應家庭經營
農作物的生長,是連續的生命過程,這是一個需要用心、用情感來從事的事業,需要有自覺的責任心,所以,農業天然適應家庭經營,在世界上搞現代農業的也多數是家庭經營。如果是以企業為主來經營,那么農業生產的監督成本太高,專家認為農業生產不能以企業為主。
以土地利用為載體,發展以農民為主體的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一個是確保農民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它是根基,不能動搖。同時不能忽視廣大普通農民經營主體的地位。土地流轉,主要是解決家庭經營規模小的問題。
在土地流轉中,要把握好三個方面:一是土地流轉的對象,最好是在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中進行,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協會組織農戶間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實現連片開發。二是創新土地經營機制,探索能帶動農民參與生產經營、持續增收的土地流轉機制,探索國家財政性投入轉化為合作社資產使得農民可以入股分紅機制,創造更大空間讓農民分享不斷增長的土地收益。三是合理確定土地流轉時限,一般情況下土地流轉期限不宜太長,最好是實行土地流轉協議幾年一簽,給農民更大的自主權、收益權和發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