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貧困戶收入“四算三不算” 確保精準脫貧
為精準算清貧困戶的收入賬,幫助貧困戶理清思路,謀劃好下一步脫貧政策,近日,昭通市制定下發貧困戶家庭收入核算工作指導意見。明確貧困戶應納入收入核算的項目,包括:一、家庭經營收入。一是農業收入,如玉米、馬鈴薯等已明確產出的收入;二是林業收入,如木材、竹材、野生植物和果實等;三是牧業收入,出欄后獲得的收入;四是漁業收入,如魚、蝦等;五是其他經營收入,如手工業、加工作坊等。(農、林、牧、漁業的收入,是包含出售變現的現金收入和自己食用折款收入。)二、工資性收入。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各種福利,包括受雇于單位或個人、從事各種自由職業、兼職和零星勞動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福利,主要是務工收入。三、財產性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土地流轉收入、參加合作社入股分紅、儲蓄性保險收益、出租房屋收入、出租其他資產收入等。四、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收入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住戶的各種經常性轉移支付和住戶之間的經常性收入轉移,如糧食直補、良種補貼等。
不納入收入核算的項目包括:一、非經常性轉移所得。博彩所得,婚喪嫁娶及人情往來禮金所得,遺產及一次性饋贈所得,一次性賠償所得,一次性發放的補助資金(如購畜禽、苗木、農機農具、建筑材料、建房補助款、救災款等)或實物(畜禽、苗木、建筑材料等),臨時救助救濟金和一次性生活補貼,以及其他非經常性轉移所得。二、出售資產所得。出售住房所得,出售股票、基金、收藏品所得,出售生產性固定資產所得,拆遷征地補償所得,出售其他產物和收回其他投資本金所得。三、根據國家和省的要求目前暫不納入。低保金,養老金,合作醫療報銷和大病救助資金,殘疾人補助金,五保救助金,貧困戶子女就學免除或補助資金(如營養餐、雨露計劃等)。
意見要求各縣區要成立工作小組,做好培訓指導,依據《貧困戶家庭收入核算表》及填表說明,幫助各鄉鎮認真貫徹落實,確保填寫內容不錯亂、不漏項。通過對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收入核算,切實提高數據真實度,提高成果應用率,達到精準扶貧要求,確保貧困戶實實在在的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