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沅縣和平鎮三項措施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
鎮沅縣和平鎮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在全縣動員大會召開后,采取三項措施,迅速部署,統籌安排,扎實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勞動保障事務所具體督辦。實行“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小組長包戶”制度,確定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村級第一責任人,為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是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召開鎮村兩級動員會、階段工作推進會,層層部署,廣泛動員。全方位宣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政策、重要意義、方法步驟和繳費及養老金發放標準,引導符合條件的參保對象積極參保。各村均選配一名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指導員,具體負責政策、業務指導和答疑釋惑,確保參保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三是督查調度,嚴格獎懲。領導小組定期對各村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對認識不高、行動不快、工作不力和進度緩慢的村以及相關責任人,適時進行工作調度。在保費收繳階段,實行“周報告”制度,每周報告、通報保費收繳進展情況。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與工作績效掛鉤,嚴格兌現獎懲。
截至10月10日,和平鎮城鄉居民有60歲以上參保人員有1354人,60歲以下參保人員4109人,全鎮參保率達82%以上,年滿60周歲老人都足額領取了基礎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