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劉漢和他的漢龍集團強勢插手、壟斷多個行業的經營權,當地人們感慨:“看不到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
經濟實力加速擴張的背后是更多的黑幕。大量證據顯示,劉漢安排孫某、劉小平(劉漢之姐)等人通過放高利貸、操縱股市、違規并購,從高利潤的房地產、礦產、電力、證券等領域斂財數以億計——
劉漢等人掌控的全資
專案組偵查表明,截至落網前,劉漢黑社會組織已經坐擁資產近400億元,購置車輛數百輛,其中不乏勞斯萊斯、賓利、法拉利等大量頂級豪車。
“保護傘”企圖遮天蔽日
作惡多端難逃國法懲處
巨額的非法所得,被劉漢等人用于購買槍支、刀具、車輛等作案工具,資助犯罪作案的組織成員逃跑藏匿、逃避打擊,為打殺有功的組織成員發放工資獎金或購買住房、毒品,以及通過行賄騙取政治資本、尋找保護傘”。
正因如此,人們也就不難理解:在肆意妄為、坐大成勢的10多年時間里,劉氏兄弟也曾屢次涉案被查,但每次都能“逢兇化吉”。而每過一道“險關”,其“江湖地位”、影響力更勝從前,連政界、商界、司法界的人也要避讓三分。
記者發現,本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訴的,還有當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學軍、原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處長呂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忠偉。
據劉維供述,除了送金錢財物,他幾乎每周都會和這三人在自家的會所里聚會,一起尋歡作樂,甚至吸食毒品。
由于這種特殊的關系,劉學軍以隱匿、銷毀案卷材料為條件,請劉漢幫助其升遷,發生命案后多次通風報信;劉忠偉、呂斌為劉維提供槍支配件和子彈。
專案組發現,通過行賄、幫助升遷、提供毒品等手段,劉氏兄弟建立起復雜的關系網,換取有案不查、壓案不辦、毀滅證據、重罪輕罰。
例如,2003年5月,組織成員孫華君在綿陽市非法持槍被舉報,從孫華君被警方抓獲,到檢察機關批捕、起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緩刑,總共只有15天,堪稱“奇跡”。
為尋求更大的保護傘,劉漢不僅大肆結交官員,還利用自己的妻子結交官員夫人,從而接近官員。
“劉漢在結交官員上很大方,肯花錢,而且還投其所好。”孫某供述。
劉漢的前妻楊雪(另案處理)交代:“劉漢會帶我一起跟他們吃飯,向他們贈送黃金、翡翠等貴重物品,價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有時候還會通過賭博向他們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