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沅縣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為切入點,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提出“四必須”規范領導干部宴請行為。一是必須如實報告。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需宴請的,必須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如實填寫宴請事由、對象、時間、地點、桌數、規格等情況的《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報告表》,婚嫁事宜必須提前10天報告,喪葬事宜應于事后10天內補報。二是必須簽訂承諾。領導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宴請前必須簽訂廉政承諾書。三是必須嚴守規定。必須嚴格遵守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九個嚴禁”規定,不得操辦“升學宴”、“喬遷客”、“滿月酒”、“祝壽席”。四是必須嚴格教育。要求各級黨組織加強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認真查找黨員領導干部在勤儉節約方面存在的傾向性問題,引導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抵制大操大辦、講排場、比闊氣等歪風,倡導文明節儉風氣。對宴請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以及違反“九個嚴禁”規定的,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