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沅縣司法局勐大司法所 修路現場調解保施工
勐大鎮文況村在開挖村委會至勐按公路過程中,發生五一村民小組村民周某阻礙施工的糾紛,村支書向鎮政府請求及時協助調解,2014年5月15日,陳副鎮長牽頭組織司法所到現場,了解引起的阻礙道路開挖的鄰里糾紛。
經了解該糾紛的起因:2013年整個五一村民小組的村民戶主都一致簽字同意集體修路時無論占用到誰家的土地都必須無條支持,但2014年5月,在組織開挖村委會至勐按公路時,本組村民周某以該開挖道路影響到她家烤煙房的穩固、會占用到自已家己推平的宅基地的要求予以補償及本組村民馬某家與她家牛圈占地糾紛未解決為由發生阻礙修路施工。調解人員對糾紛情況認真了解后,認為雙方爭執的焦點為劃清周某與馬某地界和開挖道路時如何盡量加固路基,不讓周某擔憂。調解人員解讀了《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并認真詳解《民法通則》第83、84條的規定,經過從上午9時到12時的調解,促使雙方互相諒解,并達成如下協議:①馬某與周某家由調解人員參加劃清了具體界限,②村委會承諾支砌檔墻來保護烤煙房,并安排施工人員在烤煙房與周某家房屋之間的道路施工時增加水泥標號,并且從周某家推平的宅基地排水溝以下20厘米處支砌檔墻,③周某表示以后不再以任何理由阻礙村、鎮道路建設,以后的交往中,應和睦相處,不再以此為由引發糾紛。協議達成簽字后,雙方都十分滿意,對調解人員表示感謝,并表示今后一定按協議辦,互相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