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云南三農網】7月15日后,“臺灣自由行”將成為鄭州市民赴臺游的常態。記者從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鄭州機場辦事處了解到,雖然臺灣的水果很好吃,但是新鮮蔬果、有繁殖能力的植物產品、生的或熟的肉類及水生動物產品等都屬于禁止入境物,因此游客不能從臺灣帶水果等物回鄭。
1.6公斤荔枝、0.5公斤芭樂、0.6公斤釋迦、1.3公斤山竹……昨天上午,在新鄭機場國際到達廳,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鄭州機場辦事處旅檢科工作人員正在認真查驗入境旅客的行李,記者在查驗截留物登記冊上看到,一些來自我國臺灣以及部分東南亞國家航班的旅客行李中,水果成了檢出率最高的入境禁止攜帶物。
一名男士的拉桿箱過X光機時顯示異常,打開箱子,里面有幾個蓮霧。“去臺灣旅游,想著回來給家人帶點‘稀罕’水果嘗鮮。盡管旅行社的人提前告知不能帶水果回來,但我還是抱有僥幸心理,想試一試……”這名男士不好意思地說。
“剩下一個梨沒吃完,忘在包里了。”一名旅行社工作人員也“不幸落網”,她不好意思地辯解。
“臺灣的水果很有名,游客在臺灣當地嘗個鮮、過把癮都可以,不過一定不要試圖帶回鄭州。”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鄭州機場辦事處旅檢科科長余金寶介紹,以前團進團出時,導游或領隊一般都會提醒游客哪些物品不可以帶上飛機,哪些物品不可以帶回境內。“臺灣自由行”后,盡管為自由行客人辦理“入臺證”的相關旅行社也會提醒游客相關注意事項,但是畢竟“自由”了一些,有的游客可能不太注意,有的游客會有“試一試”的心理。余金寶提醒,游客應該打消這種僥幸心理,以免浪費金錢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