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縣城西北的王家莊街道扯度居民小組,這里蒼木村落相映成趣,泉流涓涓,鳥語花香,一派人與自然和諧的美好景象。該村村民歷史以來就養成了自覺愛林、護林的傳統和習慣,順究其源,民國三年,時任馬龍知事李為元曾與當地百姓立下《橫水塘管理碑記》,約法三章“不許砍伐樹木、不許開荒種地”。如今,碑文風雨百年,形雖斑駁,但其雋永的內涵已深入當地群眾靈魂深處,方圓幾公里樹木蔥蘢、林木疊翠就是最好的見證。該縣“森林馬龍”動員會的另一項議程,就是組織縣、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干部瞻仰碑文,接受愛林護林警示教育。“這都是老祖宗留給我們后人的警訓,這可不能丟啊”,當地村干部發出這樣的感嘆。
為深入落實全市三年城鄉綠化攻堅行動,在全社會積極倡導植樹造林、愛林護林的社會風尚,該縣啟動“森林馬龍”建設,使之與“美麗家園”建設相得益彰,按照“應栽盡栽”的總體要求,轄區內除耕地、道路、河道、水庫塘壩和房屋外,一律實行“滿栽滿插”。通過“森林馬龍”的建設實施,讓森林上路、通道成林、景觀成廊,實現“城在林中、路在綠中、房在園中、人在景中”的園林城鄉景觀和“遠看很美、近看更美、住進去安全舒適”的美麗家園建設目標,全縣森林覆蓋率大幅度提高,發展環境越來越優。力爭用三年時間,使全縣森林覆蓋率由現在的42.9%提高到50%以上,林木綠化率由現在的53.7%提高到62.3%以上。
該縣從2015年起每年預算1000萬元用于“森林馬龍”建設工作,并納入科學發展觀考核。建立鄉鎮(街道)黨政“一把手”興林護林述職制度,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部門領導包村(居)、鄉鎮(街道)干部包組、村(居)組干部包片以及護林員定地塊、路段、流域、效果的 “四包四定”責任制度,形成“路系、水系、山系、城鎮、村莊、庭院”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責任包干格局。堅持適地適樹、宜樹則樹、宜果則果,突出重點,以點促面,今年各鄉鎮(街道)圍繞一條路、一條河、一座山、一個村、一個林權戶和一個機關單位“六個一”的范圍,打造一批建設示范點,帶動“森林馬龍”建設的順利開展。
該縣加大執法力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毀林開荒等各種破壞林地、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規范征用程序,建立占補平衡制度,凡用林超過1畝的,實行同等量異地補植補造。整合公安、林業公安執法力量,組建縣、鄉鎮(街道)森林警察大隊、中隊,壯大林業綜合執法隊伍。堅持把森林管護作為基層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封山育林,做到“應封盡封”。督促各村(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村規民約》,細化森林管護的獎罰措施并加大執行力度,強化《村規民約》的約束作用,教育和引導群眾,形成良好的生態意識和興林、護林的行為習慣。依法重處盜伐林木烘烤煙葉行為,堅決杜絕農村因“喪事”伐木行為,嚴厲打擊偷移變賣野生樹(苗)木行為,依法懲處毀林開荒。全面推行森林資源管理承包責任制,實行管護責任全覆蓋,確保每塊林地都有護林人員,做到“管好每座山、護好每棵樹”。
“樹木就是樹人、砍樹就是砍人、毀林就是毀家……”,在“森林馬龍”建設動員會上,該縣要求全縣廣大干部群眾牢固樹立“生態興則馬龍興”的思想觀念,主動參與,個個作為,把 “森林馬龍”建設的綠色藍圖一天天變成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