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這種“倒按揭”模式仍有諸多不確定性,在大規模推行之前,還需有關各方進行充分的論證和探索
我國將有規劃地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13日,中國政府網全文公布近日由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9月14日《新華每日電訊》)
最近幾天,清華大學楊燕綏教授提出的“男耕女織式”養老方案,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熱議,質疑和批評的聲音很多。相比之下,由國務院提出的“以房養老”方案,無疑要靠譜得多,也現實得多。“以房養老”是世界各國流行的一種養老模式,就是房主把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或銀行等商業機構,這些商業機構按照評估得出的房屋價值,按月付給房主養老金,直到房主去世,房子產權歸商業機構所有。
在國外,“以房養老”是一種成熟的金融養老方式,但在國內,這種做法卻還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在筆者看來,“以房養老”要想本土化,“中國式以房養老”要想取得成功,僅靠國家有關部門出臺《意見》的推動還遠遠不夠,就目前的現狀來看,至少需要邁過以下三道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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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過的是“觀念關”。在那些觀念比較傳統的老年人看來,自己辛苦一輩子掙來的一套房,死后卻成了別人的,心理上恐怕接受不了。而且,很多老人的子女可能還等著繼承父母的這筆“遺產”呢,如果房子最終要歸銀行或者保險公司這些“外人”所有,恐怕會影響到子女和父母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