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資產沉淀住房加速貶值
最近,王春雷在成都承攬到一個100多萬元的裝修工程,需要交幾萬元的保證金,但所有的積蓄都拿去修了房,現在有了賺錢的好機會,卻拿不出來這筆錢。
想著家里還有一套房子,他到銀行希望能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卻被告知農村住房根本無法辦理抵押貸款。“20多萬元修的房子,難道連3萬元錢都不能擔保嗎?”王春雷想不通。
三會鎮信用社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不能在本村民組集體之外流轉,也無法辦理抵押貸款。“農村住房與城市商品房完全不同,城市居民住房不僅可以自由流轉,而且升值保值功能日益凸顯,甚至可以‘以房養老’,但在農村,農民將一輩子的積蓄用來建造房屋,形成了大量沉淀的資產,但卻無法有效轉化為資本。”該負責人表示。
“農村的房子只要不住人,三五年就會自然損壞。”三會鎮農技中心主任何大文常年下鄉,房屋無人居住而腐朽的例子看到不少。
“如何進行改革創新,喚醒‘沉睡的資本’,切實解決農民在農村住房過剩和在城市住房需求劇增的矛盾,成為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必須解決的現實問題。”農業部“接地氣、察民情”第九調研組在牌坊溝村詳細調研后,在其工作簡報中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