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其他經濟發達地區,地理位置偏遠仍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因。為了擺脫這種現狀,一些村民便通過用嫁姑娘得到的巨款彩禮來改變經濟拮據的現狀。”
婚姻中不斷攀升的彩禮怪象愈演愈烈,是民俗還是陋習?個中原因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
10月14日,因經濟糾紛引發的寧夏一家七口滅門慘案震驚全國,慘禍徹底毀了兩個家庭。
“貧窮并不可怕,比貧窮更可怕的是愚昧無知!血的教訓告訴所有人,比金錢更可貴的是親情!”天水市委黨校哲學與科社教研室副教授、副主任王彥飛說。
“索要巨額彩禮的根源其實說到底還是封建社會買賣婚姻在社會上的一種延續。封建社會婦女地位不高,人們習慣于用女子換取生活資料,久而久之便有了‘彩禮’一說。新中國成立后,經行政手段干預和大力倡導新風,這一現象有所遏制。近年來,城鎮化、工業化的迅猛發展,條件好些的農村女青年走出了大山,遠嫁他鄉,導致農村性別比例失調,個別適齡男青年最后得用高價彩禮才能找到配偶。”王彥飛如此分析,“相對于其他經濟發達地區,地理位置偏遠,仍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因。為了擺脫這種現狀,一些村民便通過用嫁姑娘得到的巨款彩禮來改變經濟拮據的現狀。”
甘肅天秦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朝暉說,《婚姻法》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
結婚時如果女方因供女孩上學等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男方從情感出發自愿給予女方一定錢物幫助的饋贈行為,不為法律所禁止。可惜,在生活中這種饋贈行為不多,而個別農村婚姻中索要彩禮之風卻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