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農業政策扶持力度的改革創新,把新型主體打造成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基本載體
改革開放以來,農業補貼政策基本上是普惠制,從免征農業稅到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補貼、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的補貼,這些補貼無疑對鼓勵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在現實中,這類農業補貼政策優惠往往附著在土地承包經營權上,當發生土地流轉情況時,享受政策補貼的通常不是實際的糧食生產者,而是坐享租金的土地流出方。而且,隨著附著在土地承包經營權上的政策優惠日益增加,阻礙農村土地流轉的副作用日益凸顯,促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制度性障礙越來越大。換言之,現行普惠制的農業補貼政策,一方面對激勵糧食生產的效力已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對促進和鼓勵土地集中、實行規模經營形成政策逆向調節。
在普惠制的基礎上,要繼續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這是世界上很多國家農業制度的一個重要經驗,世界上很多國家農業的歷程是:農業時代,農業興旺;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階段,農業相對出現一些衰敗;農業走向復興,關鍵是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靠職業農民。筆者分析,將來中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充當農業、農村經濟的三個角色:是現代農業的生力軍,是農民合作組織的牽頭人,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農民的橋梁和紐帶。
因此,建議江蘇省在農業普惠制的基礎上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通過貼息、補助、獎勵等形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興建生產服務設施、建設原料生產基地擴大生產規模、推進技術改造升級、建立科技研發機構等。這次在張家港調研,一個大戶已在準備采購糧食的烘干機,筆者作為從事農業工作多年的同志,聽了很興奮,多年前,農民采購農機可能想也不敢想,改革開放后,從拖拉機、收割機、插秧機,現在已經發展到購買烘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