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去年城鎮居民收入全國排14位
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1074.5元 比廣西略低,比四川貴州要高
數據顯示:
同全國24565元的水平相比,上海、北京、浙江、廣東、江蘇、天津、福建、山東8個地區的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了全國水平。但我省去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全國水平相比仍有差距,與發達省份相比差距甚遠。
國家統計局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長71倍,年均增長13.4%,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增長7.4%。根據中新網記者梳理的31個省(區、市)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情況來看,我省去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1074.5元,排名第14位。
晚報記者注意到,與周邊省份對比,廣西的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為21242.8元,排名13位,比我省要略高。而四川與貴州則比我省要低,分別排名22位和26位。但與全國水平相比,我省去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有差距,與發達省份相比差距甚遠。
據了解,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29元,同比增長10.1%。在總收入中,工資性收入同比增長3.7%,轉移性收入同比增長10.5%,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之和同比增長16.7%。
就此,相關部門負責人也表示,自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開展統計以來,我省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要比四川、貴州高。該負責人分析認為,這可能是因為調查方法的差異性所導致的。尤其今年調查樣本也發生了變化,因此,我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數據與周邊省份對比的實際意義并不大。從今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來看,我省的增長率達到10.1%,但增速并不算太高,基本與全國的增速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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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指城鎮居民戶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其他非義務性支出及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家庭可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具體構成: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及調查戶的記賬補貼后的收入。家庭總收入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在調查期得到的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的總和,不包括出售財物和借貸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