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李某陳述,她將原原從電梯抱回25樓家中,在客廳沙發上對原原實施毆打,后將原原抱至陽臺欄桿上逗玩,致原原從陽臺欄桿墜落。
原原奶奶看到電梯直接運行至25樓停下,遂趕至25樓尋找,遇李某從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詢問原原下落,李某謊稱原原已被他人抱走,李某與原原奶奶一同乘電梯下樓尋找。下樓后兩人分行,李某繞行至原原墜落地處,將灌木叢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后返回自己家中。原原奶奶徑直到小區保安處調看視頻監控。
公安機關已及時將調查結果向雙方當事人及其監護人進行了通報,因行為人李某只有10歲,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偵查。
李某父母均系某化工企業職工,事發時,家中只有放學回家的李某一人。12月2日,李某母親調至該企業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臨行前,辦案民警將李某母女赴新疆事向原原家人及其律師進行了當面告知。公安部門將進一步核查事件相關具體情況,并嚴格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