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如下:
一、基本案情
張全,男,漢族,河北省遷安市人,大學文化。1948年6月出生,1969年9月參加工作,1980年8月入黨。曾任河北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長、公路管理局局長,1998年3月任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黨組成員。2005年2月18日被依法逮捕。
經查,自2002年至2004年,張全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子張某某,先后收受路橋集團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工程部經理陳某等3人所送人民幣共計154萬元、股金16萬元,為其在承攬青銀高速公路工程、高速公路信息管理中心和聯網收費項目中謀利。2001年至2004年,張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妻張某某,收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院長劉某等8人所送人民幣共計8.3萬元、美金1000元及5000元購物卡。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162.3萬元、股金16萬元、美金1000元及5000元購物卡。
經河北省委、省政府批準,河北省紀委決定給予張全開除黨籍處分,河北省監察廳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法權利三年。
二、案例剖析
被貪欲毀掉的一家 子助父踏上腐敗之路
張全早年畢業于河北省交通管理學校,一直在省交通系統從事業務工作。1990年他先后擔任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長、局長。由于他精通業務,踏實肯干,為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設取得明顯發展作出了較大貢獻。1998年,時年50歲的他升任省交通廳副廳長,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設。在這樣一個職責重大而又容易發生權錢交易的崗位上,一直謹小慎微的張全最終難以抵擋來自各方面的誘惑,私欲膨脹,逐漸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辜負了組織的信任,一步步滑向腐化墮落的深淵。
2002年上半年,河北省交通廳準備投資8700萬元進行高速公路信息管理中心和聯網收費項目建設。北京亞邦偉業技術有限公司和北京海擎天力技術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黨某和秦某決定聯手運作投標事宜。因為他們和這個項目的直接主管領導、省交通廳副廳長兼機電收費聯網工程領導小組組長張全的兒子張某某是“朋友”。通過這層特殊關系,他們有把握順利拿下這個項目。張全的兒子張某某大學畢業后曾赴俄羅斯留學兩年,回國后在就業上一直高不成低不就,憑借父親的權位和母親的庇護掙點小錢,在北京和昔日的同學們混跡一起過著逍遙日子。得知黨某和秦某在承攬機電收費聯網工程上有求于自己,張某某認為有暴利可圖,便一拍即合,當即商議全力以赴促成此事。10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在張某某的帶領下,黨某和秦某來到張家拜訪。既然是兒子引薦來的朋友,父親自然知道來意,當即應承從機動的技術分中予以考慮,盡力促成此事。在張廳長的直接“關心”下,2002年11月12日,由黨某和秦某組成的聯合體順利中標。事后,黨某和秦某很快將100萬元好處費分兩次送給了張某某,并特意囑咐要將其中的20萬元給他父親。不久張全到北京開會,兒子將收錢的事向父親做了匯報,張全聽后只淡淡地說了一句:“給我的20萬元先放你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