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一導游打人被吊銷導游資格證 所屬旅行社被罰30萬
1月19日上午7時30分,迪慶州旅游局接到杭州游客管某某的投訴電話,電話中,管某某投訴團隊導游毆打游客。在接到投訴電話的第一時間內,州旅游局及時立即成立了由旅游、公安、宣傳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根據游客提供的情況,第一時間依法對相關旅行社及導游進行調查處理。
接到投訴后,迪慶州委、州政府迅速要求,公安和旅游部門及時組成強有力的工作組,依法從重、從快、從嚴處理,并將處理結果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同時,要求舉一反三,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并立即成立由旅游、公安、宣傳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根據游客提供的情況,依法對相關旅行社及導游進行了調查。
據調查,該團屬于麗江滇西北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委托迪慶丫丫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接待的散客拼團,委托行程為虎跳峽、石卡雪山、普達措三個景點,總人數34人。1月18日,該團游覽虎跳峽后,到達香格里拉,晚上參加藏民家訪后住香格里拉縣城。19日早,該團在進入千禧氧氣店過程中,導游與游客發生口角,導致導游出手打人的事件發生。
工作組對整個事件進行了全面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旅游部門及公安部門已依法、依規對違法導游及旅行社作出處罰決定。被投訴的導游車某某及所屬旅行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州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作出對所屬旅行社罰款30萬元人民幣,違法導游車某某取消導游資格,列入迪慶導游黑名單,同時將該事件處理結果在全州旅游行業進行通報的決定。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違法導游車某某進行了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