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三:農戶家庭經營是基本面
無論怎么創新農業經營體系,都必須堅持集體土地的承包權屬于農戶家庭
從農業生產特性和國際普遍經驗看,家庭經營始終是農業生產最根本、最基礎的組織形式。新型主體和適度規模經營,應當在農戶家庭的土壤上繁衍和發展。同時,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里,農戶家庭無論在主體數量上還是經營土地的數量上,都仍將占據絕大多數。
因此,一號文件指出,必須堅持家庭經營與多種經營形式共同發展。無論怎么創新農業經營體系,都必須堅持集體土地的承包權屬于農戶家庭,在鼓勵、支持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農戶家庭經營這個基本面,這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根本。
解決好誰來種地,必須解決好誰來服務。健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一翼,與各類經營主體形成復合型結構。從我國人多地少、農戶經營主體數量眾多的基本國情農情看,更要注重以擴大服務規模來彌補土地經營規模的不足。一號文件從創新公益性服務手段和創新多元化服務主體兩個方面,做出了具體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