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而來的電動車、隨意闖紅燈的電動車、載著三四個人卻仍然橫沖直撞的電動車……這些景象,相信廣大市民在昆明街頭經(jīng)常能見到。但從2月10日起,騎電動車的市民們可要注意了,昆明交警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車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違法者將面臨20-50元的罰款。
從2月10日開始,昆明交警對昆明市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時間持續(xù)到今年12月31日。據(jù)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方面統(tǒng)計,截至2014年1月,昆明落戶的電動自行車有210萬輛左右,而沒有落戶的超標電動車數(shù)量也不在少數(shù)。電動車闖紅燈、進入機動車道、逆行、超速行駛、超員、違法載物等違法行為隨處可見,與電動車相關的事故也居高不下。本次整治,就是為了有效遏制電動車違法高發(fā)趨勢。
沒合法手續(xù)電動車將被扣
新購買尚未落戶的電動車應在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未按規(guī)定登記或未懸掛號牌、未攜帶行車證;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號牌、行車證;盜搶車、報廢車;不能提供車輛合法手續(xù)的車輛,將被依法扣車。
本次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對違反交通法規(guī),駛入機動車道、高速公路,以及私自改裝的電動車將處以20至50元的罰款;如果使用電動車從事非法客運的被查處,車輛將被收繳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