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9日召開的全國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獲悉:目前,云南省已有294個村落被列入國家級傳統村落名錄,國家級傳統村落數量居全國第一位。
294個傳統村落列入國家級名錄
據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羅應光介紹,云南省傳統村落被國家劃定為具有保護價值和發展潛力的六大組團之一。自2012年全省傳統村落調查工作啟動以來,我省傳統村落登記上報1371個,其中294個列入國家級傳統村落名錄,占全國國家級傳統村落總數的20%,數量位居全國之首。
日前,建設部會同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出臺《國家2014年傳統村落保護指導意見》。根據要求,云南將按照“搶救第一、保護為主;科學規劃、適度改造;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基本原則,盡快出臺云南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系統建立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規劃,保持傳統村落的歷史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確保其永續利用。
羅應光表示,今年,各地將深入挖掘尚未登記上報的符合傳統村落標準的村落;加強對空白民族及地區調查,全力以赴做好省級傳統村落及第三批國家級傳統村落申報工作。
立足實際 因地制宜保護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傳統村落衰落、消失的現象不斷加劇,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壓力很大。科學的編制傳統村落的保護發展,合理的選擇傳統村落的發展模式就尤為重要。”羅應光說。
羅應光分析,云南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和少數民族資源,基于本土特色,積極探索云南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編制方法,將進一步加強規劃落地的可實施性。
他指出,一方面要正確處理傳統村落保護與村民意愿、保護與合理運用、保護與適度開發之間的關系,結合村落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尋找保護與發展的平衡點,切忌發展模式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