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14)國家標準將于6月25日起正式實施。《通則》由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等部門共同編制,5月6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
高標準農田建設涉及多個部門和各個地方,建設標準參差不齊、難以統一考核評價的問題比較突出。此次發布的《通則》是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的核心和基礎,對于實現全國技術標準的統一,解決高標準農田“在哪建、建什么、怎么建”的問題,實現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上下結合、相互銜接具有重要作用。
長期的科研觀測表明,優質耕地基礎地力對糧食產量的貢獻率在60%~70%,但有各種障礙問題的耕地土壤貢獻率只有40%左右。據統計,我國因水土流失、貧瘠化、次生鹽漬化、酸化導致耕地退化面積已占總面積的40%以上。建設高標準農田不但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發展現代農業,提升農業科技應用水平的基本前提,更是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現實選擇。
《通則》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主要涉及的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等八個方面,規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基本要求。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標準農田建設基本原則、建設區域、建設內容與技術要求、管理要求、監測與評價、建后管護與利用等六個方面。此外,《通則》還規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應遵循規劃引導,因地制宜,數量、質量、生態并重,維護權益和可持續利用的五項原則。在高標準農田建設內容和技術要求方面,《通則》明確要求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不高于8%,田間道路通達度不低于90%,農田防護面積比例不低于90%,田間基礎設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據了解,各部門下一步將共同做好《通則》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的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與利用評價“首”、“尾”兩個關鍵環節進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