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舉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對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提出了總的政策要求: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推進形式:戶籍和基本公共服務兩手抓
近年來,各地進行戶籍改革嘗試的新政策層出不窮。既有直接對戶口準入的改革,也有地方對因戶籍不同帶來的讀書、就業、醫療、住房等社會福利差異進行了調整,間接進行彌補。
當前,不管是買房入戶、租房入戶還是積分入戶,多地都在放寬戶口遷移準入的條件。江蘇無錫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一大隊大隊長朱立農告訴筆者:5月1日起,無錫實現了大市范圍內戶籍準入登記、遷移規定“一體化”,截至6月16日,全市已有1814名群眾辦理大市戶口遷移,有9899名群眾通過戶籍準入新政落戶無錫。而在山東的淄博、德州等市,落戶的條件從“有住房”變成“有房住”,實現了在“要有穩定生活來源”等條件下的租房落戶,門檻放低。
還有的地方對相關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政策進行了調整:今年4月起,江西南昌市戶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實行,根據新規,農民遷入城區落戶的,在承包期內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早在2012年7月起,河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合并實施,并軌后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標準一致、養老待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