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早在2010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查各地違法征地拆遷行為,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之后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近日連續接到廣西柳州市魚峰區雒容鎮半塘村南寨屯村民的舉報:自2008年10月份開始,魚峰區人民政府征地辦在沒有發布征地公告、也沒有召開全體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開始征地、發放土地補償款,并且村屯隊長、少數代表秘密對部分山林地及耕地進行測量、征收。在南寨屯的土地征收數量不明確,補償標準不公開的情況下,數十戶村民拒絕領取土地補償款,截止2012年8月份魚峰區政府以高出以往補償價格的情況下再一次征地,引發了暴力征地事件。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了解。
魚峰區雒容鎮南寨村的村民張師傅告訴記者:“征地部門并沒有對征用土地的范圍及補償標準進行公告,再者村屯隊長一些人秘密對部分山林及集體耕地進行測量,我們村的土地不少于7000畝的,但是測量后公布的數字卻是5100多畝,幾乎相差2000畝,為什么就不能公開測量呢?2008年征地征收價格每人是50萬,到2012年再次征地卻漲到90萬、94萬、97萬不等的價格,明明是政府征地,為什么補償標準差距如此大呢?
對于魚峰區此次征地,有抱怨的不僅僅是張師傅一人,一位40來歲的村民告訴記者,他就是此次暴力征地的受害者,這位村民回憶道:5月29日早上7點半左右,公安、消防、交警、征地辦等數十人到我們村強行征地。在對方人多勢眾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奮力反抗,導致雙方均有人員不同程度受傷。
接著這位村民氣憤的說:“造成這種后果的原因是什么?如果這次征地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我們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我也不會受到如此傷害,也不會有這次的暴力征地了。”
全副武裝對付赤手空拳的村民
我們老百姓要錢沒錢,要關系沒關系,多次上訪無果,自己的土地被強行征用的時候,只能奮起反抗。一位村民無奈的說。
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征地單位在征地過程中,一定要發布征地的四至范圍、補償標準以及失地人員的安置等情況的征地公告。保證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失地農民生活有保障,切實做到確保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那么魚峰區相關部門在征地過程中到底是怎么做的呢?如何致使執法部門與村民之間的矛盾漸漸加劇呢?
記者隨后到魚峰區宣傳部了解情況,宣傳部廖主任說這是一起暴力抗法的一起事件,在執法過程中兩個民警受傷了,這事原本就是農民的錯,是村民精神有點失常。當記者問廖主任緣由的時候,廖主任卻把話題引開不正面回答!當記者提出請宣傳部幫忙協調下,去相關單位了解一下事由,廖主任卻說征地手續已經審批下來了,不用去其他單位了解了,如果需要可以把一些資料提供給你們。
記者從宣傳部廖主任提供的一份處置情況匯報中了解:“項目用地已分別依法獲得審批,已于2009年9月28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及征收(桂政土批函[2009]486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及政府關于該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都于2009年11月23日前已全部完成,土地征收程序已履行完畢。”
被打傷的村民
那么,魚峰區雒容鎮半塘村南寨屯村民舉報:在征地的時候沒有發布公告,也沒有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應該屬實,因為初次征地的時間是2008年的10月份。那時候魚峰區的征地手續并沒有辦理下來。
宣傳部廖主任提供的兩份材料,均沒有對2008年10月份的征地問題作出回應,只是針對2013年5月29日的征地情況作了說明,提供的一份錄像也無法觀看,記者無法進一步了解核實。
被打傷的村民
推土機強行前進,人民警察身穿制服,手握警棍,坐鎮威懾,這已經是公眾所熟知的景象。而由此而來的社會矛盾,往往容易演化為警民沖突。廣西柳州市魚峰區的征地事件使記者聯想到貴州甕安事件,再到云南孟連事件等等,警察的不當介入反而進一步激化了矛盾。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反思甕安事件時指出: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強制措施,決不能動不動就把公安政法機關推到第一線,更不能用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來對待人民群眾。本社將進一步予以關注!
(責任編輯:毛潤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