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要求嚴把建設關
市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昆明市平價商店將以在消費群體集中的社區(qū)(居民小區(qū))及周邊設立平價農副產品直銷店、在超市設立直銷區(qū)和由具有完善物流網絡及較強配送能力的連鎖商業(yè)企業(yè)設立配送點3種形式進行建設。“按照要求,直銷店(區(qū))平價農副產品經營面積原則上將不得低于30平方米,配送點平價農副產品經營面積不得低于20平方米,在大型超市設立的直銷區(qū)平價農副產品經營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如果因為店面陳設要求而不能統(tǒng)一集中設立直銷區(qū)的,可設立分區(qū),但分區(qū)數量不得超過糧油、畜禽產品、鮮菜3個。”
平價商店銷售的農副產品種類需包括糧、油、肉、禽、蛋、菜、水產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具體銷售品種需參照“昆明市平價商店平價農副產品目錄”執(zhí)行,蔬菜品種將至少涵蓋15種以上。糧、油、肉、禽、蛋、水產品的價格應當低于市場平均價格5%以上;蔬菜總體平均價格需低于市場平均價格15%以上。其中,要有低于市價每公斤2元以上的豬肉和不少于5個品種、每公斤2元以下的蔬菜銷售。市場平均價格以我市價格主管部門監(jiān)測的平均零售價格為準。
三項補貼給予資金扶持
對于批準設立的平價商店,我市將利用省級價格調節(jié)基金給予資金扶持,扶持方式分為開辦補貼、平價補貼和價差補貼3部分。
“在平價商店新設立時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開辦補貼,用于房屋租金、裝修、貨架、計量器具、信息化監(jiān)管系統(tǒng)建設等費用支出。”該負責人介紹說,各店具體的補貼標準將根據各店平價農副產品經營面積、租金、裝修成本和信息化監(jiān)管系統(tǒng)建設等提出初審意見,經省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所給予的補貼資金在平價商店運營3個月并驗收合格正式掛牌后予以兌付。
“除了開辦補貼,每年每個平價商店還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平價補貼,但不是每家店都能達到這一標準。”據了解,在平價商店運營期間,市發(fā)改委將結合其銷售平價農副產品品種、價格水平和銷售量或銷售額等情況,以每半年為周期進行評分,根據評分情況發(fā)放平價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將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平價商店評分等級情況提出意見,報經省價格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評分較低的店將被取消經營資格。”
此外,農副產品價格發(fā)生異常波動、平價商店以政府規(guī)定價格銷售商品時,對承擔政府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產生的政策性差價,將按照“先控后補”原則,對實際發(fā)生的差價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