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規定自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生豬、蔬菜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電、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價格實現與工業用電同價。據悉,南寧早在去年7月已經實施該標準,農業生豬蔬菜生產費用比原來省下一半。
目前,南寧一般工商業用電基準電價為不滿1千伏的,每千瓦價格0.86元,而農業生產用電不滿1千伏電基準電價每千瓦為0.4558元,農業排灌用電不滿1千伏,每千瓦價格為0.3298元,化肥生產用電1―10千伏的,每千瓦價格為0.3566元。
從前年開始,蔬菜等農副產品價格波動較大,為進一步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用電價格,南寧供電部門相關負責人說,供電部門于去年7月就開始對南寧市生豬、蔬菜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即:由原來的一般工商業用電每千瓦價格為0.86元,變為每千瓦0.46元。
“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蔬菜生產加工所用電費每年能省一半。”南寧一家小規模蔬菜生產基地的負責人劉先生說,他的蔬菜生產加工所用電費每年大約要8萬元,去年實施新的價格后,現在算下來一年的電價僅為4萬元。
而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電、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價格也實現與工業用電同價。據了解,目前南寧一般大工業用電基準價格為,每千瓦0.54元,比一般工商業用電基準電價,每千瓦價格0.86元,也少了一半。
南寧供電部門負責人說,電費的減少意味著成本減少,無論是對農民還是市民都是利好,因為蔬菜生產成本降低,市場價格也會降低,市民的菜籃子負擔也會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