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表哥”楊達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4年
9月5日上午,“陜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達才無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為懲治腐敗,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楊達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沒收財產5萬元。受賄贓款25萬元和504余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贓款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2012年8月26日,陜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導致36人遇難。一張新聞圖片拍攝到楊達才面帶微笑出現在事故現場,受到公眾質疑和抨擊。隨后這位“微笑局長”在不同場合佩戴多塊名牌手表的圖片在互聯網上被廣泛轉載,被網友稱為“表哥”。
2012年8月30日,陜西省紀委對外稱,已經安排人員對楊達才進行調查,如確有違紀或腐敗問題,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12年9月21日,陜西省紀委發布消息稱,鑒于楊達才在“8·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不當“笑臉”行為和佩戴多塊名表等問題,陜西省紀委及時進行調查。調查表明,楊達才存在嚴重違紀問題,依據有關紀律規定,經陜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經省委研究決定:撤銷楊達才陜西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2013年8月30日上午,“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一審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3號法庭進行。楊達才被訴受賄25萬元,504萬元存款來源不明。
公訴方稱,楊達才家庭財產達1177余萬元,其中611余萬能夠說清來源,504余萬元無法證明來源。調查證據顯示,楊達才在擔任陜西省安監局局長期間為一家公司從安全評價乙級資質申報甲級資質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后分三次收受賄賂25萬元。檢方對楊達才按照受賄罪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
經查明,楊家歷年的收入中主要可分為薪金、投資與禮金等。其中楊家4個成員歷年工資收入為197余萬元、婚喪嫁娶的禮金收入為65萬元;楊家擁有房產4套,兩套住房位于西安市與漢中市,楊達才支付104余萬元房款;另外1套住房為兒子結婚時,親家送給女兒的婚房;1套住房為楊達才妻子的侄子高某所有,因孫子落戶而轉到楊達才妻子名下,但未支付房款。其他還有獎金、住房公積金、部分投資餐飲、農家樂的營業收入等。
庭審中,法庭共傳喚5名證人到庭,對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證,被告人楊達才及其辯護律師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達才所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剞q雙方則就楊達才是否存在自首情節展開辯論。
在最后陳述中,楊達才說,“關于案子,檢察機關實事求是,法庭依法審判,我工作了幾十年,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跌入犯罪深淵,追悔莫及。我有認罪悔罪的強烈愿望,請求法庭給我重新做人的機會?!?
今年8月30日上午,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楊達才被訴受賄25萬元,504萬元存款來源不明。楊達才在最后陳述中說,自己犯了罪,愿認罪服法。
《法制周報》首席記者 朱春先 發自陜西西安
8月30日早晨7時30分,包括《法制周報》在內的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十家媒體記者,早早守候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盡管29日下午,記者即被告知旁聽證已經發完了。此時,長槍短炮的攝影器材,黑壓壓的成群記者,與站成一排排的法警,引得不少路人駐足觀看。
根據西安中院的公告,當天上午9時30分,楊達才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第三審判庭公開審理。這位因在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現場“莞爾一笑”而被網友搜出多款名表的陜西省安監局原局長,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面臨著法律的公正裁決。
陜西省社科院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郭興全說,楊達才案件,歷經了網絡曝光線索——紀檢監察部門跟進調查——司法機關追責三大環節,這也是當前中國網絡反腐事件的典型流程,但網絡監督只能起到提供線索和保持壓力的作用,還是要跟制度對接,靠紀檢和司法的力量產生最大的合力。
◎被網友“人肉”出來的多塊名表,直接將楊達才推向輿論的漩渦,他因此獲得“表哥”的戲稱。
◎在法庭上,楊達才甚至沒有向證人常某提問。他在回答辯護人提問時,表示自己主動向檢察機關說明了受賄情況。
◎曾參與曝光楊達才佩戴名表的網民“花總丟了金箍棒”說,在經歷了一年的等待后,楊達才終于出庭受審,這是對網絡監督力量的良好互動和回應,給了網民很大信心。
媒體表情:
無奈的“圍觀”
8月29日下午3時許,《法制周報》記者來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東門時,已有多家媒體的記者到達。
從西安中院門口的傳達室工作人員處,記者拿到該院負責宣傳某處長的電話,電話響了很久,卻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記者又與西安市委宣傳部取得聯系,被告知:“我們了解了一下,旁聽證發完了……”
包括《齊魯晚報》、《新京報》、《成都商報》等在內的多家媒體記者,都得到了相同的答案。
30日一大早,記者們重新聚集在西安中院的南大門。(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84802117)8時30分左右,有人驚呼,“車來了”,一前一后兩輛司法警車,開往西安中院內坪,各種長槍短炮齊刷刷地投向這兩輛車,“只拍到一個尾巴,可惜了!”有記者為此懊悔不已。
“楊達才受審,從本質上來說,和全國各地很多官員的落馬案件并無不同,無非是受賄、貪污等罪名。從作案手法上來說,可能也沒有特殊的地方。之所以受到媒體這么集中的關注,更多是來自于案件本身之外,帶有楊達才個性化的東西。”在現場等待的某媒體資深記者蔣先生說。
事后,該西安中院相關負責人對頗受關注的諸如“庭審楊達才為什么沒有微博直播庭審現場”、“為何很多媒體記者沒有被允許進入法庭”等問題進行了答復。
關于為什么不用微博現場播報的問題,西安中院強調,“我們只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進行,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公開庭審要通過微博的形式直播。”
對于“很多媒體記者沒有被允許進入法庭”的問題,西安中院回復:“3號法庭只有126個坐席。公開庭審允許群眾進入法庭。有旁聽要求的有社區代表、政協委員等。不可能把所有的坐席都給媒體。必須滿足民眾旁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