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材料顯示,劉會民自2001年擔任村主任至案發的10年間,通過其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斂財達7100余萬元,并一次性收受9999成色黃金10公斤。
近日,保定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妨害公務罪等11項罪名,數罪并罰,一審判處劉會民死刑。
無獨有偶,今年8月初,浙江永嘉縣新橋村委會原主任余乾壽被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提起公訴。據檢察機關指控,余乾壽涉嫌受賄3399萬余元,職務侵占199萬余元。
隨著城市建設及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村官犯罪呈逐年高發態勢,涉案金額也不斷遞增。綜觀近幾年村官犯罪案例,在經濟較為發達和靠近城市的農村,犯罪主要集中在拆遷、征地和項目建設中;而在偏遠和經濟欠發達的農村,犯罪則主要集中在截留惠農補貼、五保金、低保金等項目上。
劉會民的“組織”
1963年出生的劉會民,與很多村官相比,具有大專文化程度。其2001年被選舉為七里莊村委會主任,2003年成為村黨支部書記。
曲陽縣雖為國家級貧困縣,但七里莊緊鄰縣城,為縣政府所在地恒州鎮下轄村,人口近萬,經濟在全縣最為發達。
自劉會民當選村主任之后,劉志強、井勝會等14人先后被其拉攏“入伙”。司法材料顯示,他招攬“人才”的手段主要為:發補助、發獎勵、為違法犯罪者“平事”、安排入黨、安排進入村兩委會、提拔為村干部等。
劉會民的“組織”逐漸在恒州鎮甚至曲陽縣“聞名”。判決書顯示,其逐漸形成了“等級分明、成員固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判決書顯示,2007年6月,劉會民因對曲陽縣檢察院辦理其子被傷害一案的處理結果不滿,遂指使井某等人帶領百余名村民圍堵曲陽縣檢察院。
2008年3月,劉會民因其妻與所在單位的七里莊中學校長有矛盾,便糾集劉志強等人趕到該校,指使劉志強等人強行將該校長從辦公室抬出校外。
2009年10月,劉會民指使井某糾集多人組織七里莊村村民以某污水處理廠蓄水池滲水為由到該廠滋事。曲陽縣城建局副局長來到現場后詢問情況時被井勝會、劉現軍等人毆打。當日下午,劉會民指使井某糾集多人到曲陽縣城建局討要說法。
2011年8月,劉會民以該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為由,指使井某等人帶領數百名七里莊村村民沖擊曲陽縣政府。
2009年下半年,曲陽縣政府決定在七里莊村征地用于建設廉租房項目,并要求七里莊村干部協助政府進行征地工作。借此機會,劉會民分別分三次收受開發方河北一家建筑公司所送人民幣共計443萬元。
2010年3月,曲陽成立新興工業園區管委會,并任命劉會民為園區土地開發部副部長,負責協助政府開展工業園區征地工作。政府給付七里莊村補償款以及附著物、河道改造、征地協調費等共計983.5萬元。劉會民指使村會計劉志強做假賬將983.5萬元平賬處理,后以虛列工程款等名目將近745萬元瓜分。
2011年6月,曲陽縣政府與大同市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曲陽縣教育城等項目建設合同,經縣委、縣政府領導同意,由劉會民與該公司負責人洽談征地及補償事宜。劉會民分多次收受上述公司好處費共計人民幣5270萬元,并于2011年7月收取9999成色黃金10公斤。
就在這種背景下,劉會民的職務卻越來越多,其兼任曲陽縣恒州鎮黨委委員、曲陽縣城建局收費股股長、曲陽縣工業園區開發部副部長等多個職務。
人們不禁產生疑問,劉會民從2007年開始數次沖擊教育機構、政府機關和司法機關,毆打政府官員,為何直到幾年后案發時才成為罪證?其黨政職務越來越多,“組織”也越來越龐大,為何沒有得到及時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