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于當紅之際,拋下巨星光環,依然入伍服兵役。(林志穎的哥哥剛剛入伍,兩個人的入伍日期非常接近,根據臺灣法律林志穎可以推后入伍,但是他并沒有這樣做) 網友質疑:這個不可考證林是不是毅然拋下巨星光環,因為臺灣的兵役是強制的。按照臺灣法律,服兵役的強制的,年齡到就得服兵役,即使他的情況可以退后,也是早晚要服,說的于當紅之際拋下XXX非常之夸張,吳奇隆97年當紅的時候也去當兵,關鍵是林志穎上節目說的也是這個意思,自己決定要去當兵鍛煉自己,受夠了圈的xxx,把自己應盡的義務又美化成是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意愿,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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