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派出所戶籍民警,利欲熏心,冒用死亡未注銷和新增補錄的方式辦理信息內容虛假的戶口簿和身份證23套,獲違法所得24萬余元。近日,金平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濫用職權罪判處金平縣某派出所原戶籍民警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違法所得的辦證費246231元依法予以追繳。
網上辦證每套兩萬元
今年29歲的郭某某是金平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戶籍民警。2011年2月的一天,郭某某通過“戶口辦理”QQ群認識了陳某某(已判刑),兩人聊天后,陳某某從郭某某那里得知他本人就是一名戶籍民警,便套上了近乎,打探能否給他辦身份證和戶口簿,并問辦證需要多少錢。郭某某一聽便心動了,他隨口說了一聲一套兩萬元左右。陳某某一聽,便請求郭幫他辦證。兩人在網上達成了協議。
2011年3月至7月期間,陳某某將何某、翟某某等14人的照片及虛構的身份信息發給了郭某某,郭某某為其辦理了金平縣某鄉轄區內名為黃某某、楊某某、劉某某等14人的信息虛假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因為費用問題,郭某某未將其中一人王某的身份證和戶口簿郵寄給陳某某,只將其余13人的身份證、戶口簿13本分批郵寄給陳某某。
陳某某之后將13套身份證和戶口簿賣給了何某等13人,并給了郭某某211280元。
去年9月2日,專案組民警在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怡苑路34號抓獲了陳某某。該案經云南省金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去年12月,法院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