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檢察機關查辦廳局級貪官253人、省部級8人;人民法院審結包括薄熙來案、劉志軍案在內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萬件,判處罪犯3.1萬人;最高檢對387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掛牌督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10日所作的兩高工作報告,將一份肅貪懲腐的“成績單”清晰開列在人們面前。
8名省部級貪官落馬 “打虎”突出查辦大要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顯示:去年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別上升9.4%和8.4%。突出查辦大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其中廳局級253人、省部級8人。
最高人民法院報告指出,充分發揮刑事審判在懲治腐敗中的職能作用,加大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萬件,判處罪犯3.1萬人。
很多代表委員都表示,司法機關去年查辦的薄熙來案、劉志軍案等大要案,彰顯了黨和國家反腐倡廉的決心,把反腐斗爭舉措落到了實處。司法機關從嚴懲治腐敗,“雷聲大雨點也大”,讓人民群眾堅定了反腐必勝的信心。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裴顯鼎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對90%以上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件以及關聯案件指定到了被告人任職地以外的省份異地審判。
裴顯鼎說,“職務犯罪分子一般都在一定的重要崗位擔任職務,所以在當地具有各種錯綜復雜的關系,為了排除當地對司法審判的干擾,原則上不由其原任職地法院審判,而由上級法院指定其他地區法院異地審判。”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杰說,法院通過微博直播的形式,讓社會公眾了解薄熙來案審理情況,公開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這種公開,對腐敗分子也是震懾,說明無論地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都必須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否則罪行必將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