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要求各省政府全面公開省本級“三公”經費,爭取2015年之前實現全國市、縣級政府全面公開“三公”經費。
據了解,近年來中央不斷加大對“三公”經費的公開力度,2011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6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中央財政決算時,把中央本級“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納入報告內容,并向社會公開。2012年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要求省級政府兩年內全面公開“三公”經費。2012年6月,國務院第208次常務會議又通過《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各級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制度,定期公布“三公”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雖然此前中央和省級政府已經陸續公布了“三公”經費,但還遠遠不夠,這次提出爭取2015年前實現市縣政府“三公”經費全面公開,有利于民眾了解各級政府的“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加強“三公”經費的監管,同時顯示出本屆政府嚴控“三公”經費的決心。目前“三公”經費公布主要是中央部門和省級政府,都各自公開,國家在“三公”經費方面還沒有一個總的統計,未來這方面還可以繼續完善。
此外,通知還強調,要在繼續做好財政預算決算和部門預算決算公開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三公”經費、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財政審計信息公開力度。在2012年工作基礎上,2013年要進一步細化公開中央部門“三公”經費,要細化說明增長的原因。細化中央部門2014年預算編制,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購置費和運行費。這也意味著,未來“三公”經費怎么花,花哪兒去了,合不合理,都將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