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免去王立軍公安局局長
【主要證人】
王立軍:2月2日,其被違規免去市公安局局長職務,作為副市長也不再分管公安工作。
陳存根(時任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部長):薄熙來違規通過并宣布王立軍被免職的決定。
劉光磊(時任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書記):薄未征求公安部意見便提議并宣布免去王立軍職務。
胡奕(時任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王立軍等人任免未得到公安部同意,便進行了口頭宣布。
王立軍“休假式治療”
【主要證人】
王立軍:身邊的工作人員相繼被調查,其認為自身處境危險,遂于2月6日下午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申請政治避難。
薄谷開來:薄熙來同意讓其由重慶市大坪醫院出具了王立軍在精神方面存在嚴重抑郁狀態的診斷證明,其與吳文康看后將診斷證明的日期由2月7日修改為2月4日。
王勇(時任重慶市國家安全局局長):向薄熙來匯報王立軍進入美領館的有關情況時,薄谷開來參與研究,并建議由醫院出具王立軍精神有問題的證明。
取消王鵬飛副區長提名
【主要證人】
陳存根:按薄提議和批準,王鵬飛被取消候選人資格。
王廷彥(時任中共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與薄商量,謀劃對王鵬飛立案偵查。
王興亞(時任中共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常務副書記):經與關海祥、王廷彥研究,決定對王鵬飛先約談、后禁閉。
王成宸(時任重慶市公安局督察總隊工作人員):參與了約談王鵬飛的工作。16日,渝中區分局立案后,王鵬飛被采取了禁閉措施。
本版文字均摘自薄熙來案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