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林業局、昆明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2015年昆明市苗木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下稱《指南》)明確,《指南》明確2015年將安排1000萬元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苗木產業化發展。
根據《指南》,符合苗木產業基地發展規劃,在國家、省、市、縣、鄉道路及鐵路、沿主要河道兩測,城鎮面山,退耕還林發展的苗木示范基地項目;有利于苗木產業聚集發展、帶動當地農戶發展能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項目,重點苗木龍頭企業的配套項目和重大優勢項目;促進苗木生產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和應用,提高苗木生產技術水平,使苗木品種、品質結構得到優化和調整,促進苗木產業向集約型、科技型轉變及成果轉化項目;加快苗木產業創新能力建設和苗木市場平臺建設,有利于苗木市場和服務體系建設,發展物流、交通、信息等基礎設施、市場配套的項目和培育壯大營銷主體,培育一批具有市場開拓能力的苗木產業龍頭企業和經紀人隊伍的支撐體系項目及開拓發展省外苗木市場具有比較優勢的項目通過申報、評審、審核等程序后,均可獲得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昆明市林業局林業產業發展處王強處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為提高苗木企業和苗木經營戶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昆明市苗木行業協會目前正積極推進林業系統苗木產業綜合保險,為支持該項工作,今年新增了保險貼保支持項目,參與保險的苗木企業和苗木經營戶將獲得財政專項資金的支持。
據了解,昆明市自2011年起,根據擇優扶強,突出重點和公開透明、注重實效、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每年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扶持苗木產業發展。去年昆明匯豐花卉園藝有限公司、昆明怡然天地園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等林業龍頭企業的苗木基地建設項目均獲得財政專項資金的支持。扶持資金將采取銀行貸款貼息、苗木產業項目發展直接補助和苗木保險貼保等方式,其中貸款貼息主要鼓勵項目實施單位通過銀行融資進行投資;直接補助資金主要鼓勵項目實施單位自主籌資進行投入。
據了解,根據《昆明市苗木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獲得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對未經批準擅自調整項目或不按原計劃實施項目的及違反本《辦法》的項目,將收回已撥付資金,取消項目實施單位再次申請資金的資格,同時追究違規單位和負責人的責任。